因两个院子离的远,安王妃本打算让秦绥佑用梧桐院的小厨房自己用膳,但北堂歆月那个古灵精怪的丫头非要和嫂嫂一起,美其名曰:培养感情。
安王妃拗不过女儿,思考了一番,早膳一起怕耽误秦绥佑睡眠,晚膳用完他回梧桐院又可能会走夜路,虽府里也安全,终归是不方便,就在北堂歆月自告奋勇传消息给秦绥佑后,几人决定了往后一家人一起用午膳,有特殊情况再另说。
所以,中午没在屋里待多久,秦绥佑就带着陆熙前往了世安院同安王夫妻和北堂歆月一起用膳。
过后北堂歆月要写女夫子留的课业,就先自己回了院子。
秦绥佑和安王夫妻则去看了北堂瑞,小宝宝睡的香甜,白嫩嫩的小脸晕着健康的红,显然恢复的不错。
看完小宝宝,秦绥佑提出给安王妃诊脉,当事人还没说什么,安王就说:“是该给你母妃看看,李先生已经许久未给她诊过脉,也不晓得恢复完全没有。”
安王言语间带有几分微词,不过也只是心忧爱妻的身体,倒是无伤大雅。
毕竟李圆圆平时若没人专门去请,在有北堂琰兄弟俩那棘手的情况前,是不会主动出手的,安王妃出月子后,他只留了个调养的药方说照着吃一个月就没事了,半月前还一声不吭的出门采药,要不是安排了伺候的侍从,人什么时候失踪了都不知道。
为以示尊重,秦绥佑从随身带着的小斜挎包里拿出一方丝帕盖在了安王妃手腕上才开始诊脉。
三息过去,秦绥佑有了谱,抬起手顺便揭下丝帕。
安王问:“如何?”
“李先生开的补药效果不错,但后继不足,喝半个月就没太大功效了,可以停了,我重开一副,母妃隔两日喝一次再喝半月就差不多了。”
收好丝帕再喝了一口茶,秦绥佑抬头便看见安王妃盯着他,眼神带着希冀。
思绪一转,明白其中关窍,秦绥佑浅笑。
“母妃放心,药绝对不难喝。”
秦绥佑心里想着:我可是一个很有同理心的医者,绝不是因为自己也讨厌难喝的药才研究那么多让药变得容易入口的法子。
安王妃抬手掩面,有些不好意思,但李先生先前开的补药着实不好喝,酸甜苦辣咸五味几乎占了个遍。
想着换个话题,安王妃手指轻点秦绥佑身侧的方向,“哎,你这小袋子瞧着倒是巧妙,容纳空间应该也不小,再做好看些当比荷包好使。”
安王妃平日里无事就爱琢磨些女红,会给丈夫、孩子做些衣服,安王怜惜她不愿她辛苦,所以都是绣些丝帕、荷包居多,不过对这些物件还是相当敏锐的,看着秦绥佑这个做来为方便平时拿一些空间里的东西的斜挎包就有些意动。
“先前做出来也是行医时懒得提药箱,装些银针和救急的药丸也足够了,背着背着就习惯了,平日里也算是个装饰。”
想到北堂歆月,秦绥佑又道:“母妃若看得上,做这个不难,要是府里有专门的绣娘,我说于她听,做些更轻薄精细的出来,还能给歆月作书袋用,待我授她医术,免不得要背好些医书,随身带着也方便。”
只说了北堂歆月,也是觉得其他人可能用不上,安王夫妻出行要注重仪态,北堂瑞还小,而北堂琰那个还躺着的就更不必说了。
不过秦绥佑不由得发散思维:做些简便容量大的给侍从侍女应该不错,不过安王他们出门若是要带稍大件的东西,斜挎包可能就不够用了……
“不用不用,你告诉我就成,这些小物件我爱做。”
安王妃很积极,前些日子天凉,她又才出月子不久,都蜗居在院子里没出过门,没什么能消遣解闷的,整个人都有些郁郁寡欢。
安王想说什么,但爱妻这些日子的情绪他都看在眼里,就忍住了。
这时,被吩咐去拿纸张的侍从回来,把纸规整放在秦绥佑坐的位置旁的小桌上后,福身退到一侧。
原本安王是让人去拿文房四宝的,但秦绥佑说只用一张纸就好,就没让人拿多的。
只见秦绥佑从包里拿出一个窄长的小盒子打开,捏起一根约手掌一般长的黑色细棍,一头圆,一头被削的略尖锐。
安王夫妻看着秦绥佑右手握着小黑棍在纸上移动,过程中还在给安王妃口述斜挎包的做法。
不一会儿,药方跃然于纸上,药材加上剂量和后面的煎服注意事项,比两个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纸才写了半张。
秦绥佑才一停笔,安王便道:“你这笔看着倒是稀奇,可是南边的新玩意儿?”
秦绥佑回:“是南边,不过不是北乾的南边,是从中洲城传出来的。”
“中洲城?难怪,近年来,不知是出了什么奇人,那儿总会捣鼓出一些稀罕东西。”
邺京和中洲城离得远,不知多少人都把中洲城传出来的东西宝贝的不行,甚至一度风靡成了一种象征,连皇帝也对那些颇感兴趣。
秦绥佑勾唇,“父王若感兴趣,可以瞧瞧。”
他和安王坐的主位不方便直接递东西,说着拿起小黑棍给一旁的侍从,让其转递。
“这个叫铅笔,是用软木包裹着石墨做的,写钝了拿小刀削尖就能继续用,非常轻便。”
“好。”
安王对新事物还是颇有好奇心的,不过因性情较佛系,如今又没人敢来巴结,府里就没多少新鲜事物。
“诶,把药方也给我瞧瞧。”
安王看药方倒不是为了其中的内容,就是想看看这笔写出来的字是个什么效果。
安王妃对这些不感兴趣,回忆着秦绥佑方才说的方式,就先离开了小厅。
没一会儿,安王欣赏完秦绥佑的字,赞道:“你字写的不错啊。”
紧接着,欲亲手尝试那铅笔的写字感受,思及只拿来了一张纸,便想作罢。
秦绥佑看出他的想法,一边手又伸进了斜挎包里一边说:“父王现在想尝试的话,可以直接在背面写,铅笔写的字可以用这个一擦白来擦掉。”
一擦白其实就是改良版的橡皮擦,这个名字还是当初陆熙提出来的,当时参与制作的工匠们还特别喜欢这个名字。
“一擦白?这名字起的妙。”
接过一擦白,安王打量一番手里仅拇指大小的浅黄色小方块,捏了捏,没有变形,不算太软,还挺有弹性的。
“这小东西真能擦去字迹?”
安王这句没想着得到回答,只是惯性的对不了解的事物发表质疑,随即便说:“那我便试试这铅笔。”
握惯了毛笔的手,乍然换上笔头坚硬的铅笔,还有些无从下手,模仿这秦绥佑方才的握笔手法慢慢试探,安王逐渐摸到了点关窍。
一笔一划写下一个有些歪扭的“安”字,
安王自嘲的笑了笑。
“哈哈哈,没想到我写了那么多年的字,才换只笔就不成样子了。”
秦绥佑道:“这铅笔笔迹细小,同毛笔的区别大,本质上也是两个体系的,还不易成风骨,也不太适合练字,除了出门方便携带外,倒是可以用在绘图上。”
其实不适合练字是建立在现在的时代背景下,在现代的时候有硬笔书法,但现在的人对于笔的认知大多是以毛笔为基础的软笔书法。
为了体现人设,秦绥佑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宽慰略被打击到的长辈。
安王明显因秦绥佑的话感到熨贴,笑着说:“没错,毛笔和铅笔的区别是大,一擦白也不错,擦的很干净啊,那它可以用了擦毛笔字迹吗?。”
秦绥佑摇头,“擦不去,一般只能擦的了铅笔字迹。”
其实在现代,有人会将橡皮擦拿去擦鞋,不过古代的鞋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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