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林尔等人的目的就不是以雷霆手段击败这五人。
想要打败一支配合默契的传奇队伍不难。
但要在对方有所准备的情况下,瞬间击败并俘虏他们全部人却没那么容易。
以传奇的手段,太容易逃走了。
即便是一位未来半神出手,也不一定能将5人全部留下!
所以,必须要让他们自愿进入自己事先设置好的囚笼。
在敌人反应过来之前。
瞬间出手,一锤定音,不给对面一点绝地翻盘的机会!
显然,林尔、冰焱、琼光三人中,只有林尔具备这样的实力!
当然,还有更直接的一些手段。
比如通过【做空】直接把5个传奇削废掉
但这个技能有点bug,属于是底牌之一。
林尔每次使用也都是要掩人耳目一下,当众直接用还是不多。
对付这5人,显然没必要
“几位手段高明,我们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被数双金光闪闪的筷子夹住各个部位,控在原地无法动弹的豪胜叹了口气。
至于心生怨怼?!
怎么可能?
都是传奇,输了就是输了。
也不是生死仇敌,没什么好恨的。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敌人直接将自己淘汰,落得倒数名次。
拿个几十万积分的安慰奖罢了
有永恒神殿的保护机制在,蓝星职业者是不会在【无垠之海】中真正死去的。
最多也就是重伤,被传送回蓝星的秘境入口处。
看豪胜队的五人直接摆烂。
林尔倒是被难住了
目前如何处置这5个战俘,确实是个难题
首先,把这几人直接送回蓝星,对他们而言几乎没有价值
那最多只能给他们增加一点儿微不足道的‘比赛积分’罢了
这种东西,基本上只有在进入【无垠之海】的最后一段——新世界之前才有排名的作用。
更多的是给混不到名次的职业者一些安慰奖用的
对于立志前往世界终点,至少能够到达新世界的林尔等人来说,跟没有收益也没啥区别。
至于为何官方要把淘汰其他职业者的奖励设置的那么低。
这是因为,这种稳扎稳打的做法,和之后在虚空之眼中获得更大利益的逻辑完全不符。
于是,他选择询问两位传奇的‘老前辈’
“‘冰焱’、‘琼光’,你们怎么看?”
“遇到这种事情,你们传奇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冰焱’、‘琼光’:“”
他们已经习惯林尔言语间不把自己当成传奇的离谱操作了。
可能是平时演习惯了吧
‘琼光’解释道:“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让他们给一些买命钱。”
“或者直接就是帮我们打工‘挖矿’,进行后续的收益分成。”
林尔一听,顿觉还得是成名已久的传奇。
经验就是丰富!
“那就这么处理吧。”
他转头对着豪胜队的人道:“你们同意吗?”
对于林尔的提议,豪胜五人并没有很意外。
这属于常规操作,或者说,约定俗成的操作。
以面前这三人的实力,必然是要前往新世界的。
尤其是那个背锅的,简直深不可测!
哪怕队伍中的感知系夜樱探查了半天,也只探查出一个“故意”漏出的二阶和点魅力值。
除了这两个假属性,其他的东西不是???,也没有什么参考意义。
所以他们才那么淡定,因为对方不太可能选择送他们回家。
反而是那种与他们实力相当的,他们才需要担心是不是只能拿一个保底奖励。
打败他们的人实力越强,他们越心安。
难得进秘境一趟,不捞一波回去,只拿个几万积分的安慰奖,有什么意思?
这不跟进了金矿,却啥也没捞着就出去了一个德行吗?
“可以,只是你想要签订什么类型的契约?”
豪胜慎重问道。
“签订什么类型的契约?有什么说法吗?”
林尔纳闷了。
‘冰焱’解释道:“黑吃黑这种操作,虽然是约定俗成。”
“但是其中的门道有点复杂,水比较深。”
于是,他详细的给林尔解释起了一些案例
有关于契约“仙人跳”这种事情,在义务教育中其实都多有普及。
电视上也会经常播报有关防诈骗的小知识。
以及遇到了类似情况,作为败方应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这是胜利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对败方也很有利。
比较讽刺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双赢”。
比如败方,一次性花一定的积分,买命这种操作。
事实上,因为这么干的人太多。
为了定价合理,甚至还有人根据不同人的实力水平,给每个人的‘命’明码标价
帮助大家提高讨价还价的效率
但这又会引发出新的问题
比如一个胜者,从败者身上一次性掏走3万积分的买命钱。
在放他跑远10米后,又立刻‘击败’并再次‘挟持’他:“哈哈,没想到吧,你又被我挟持啦~”
“这次给你打个折吧,2万积分就行。”
要如何保证,胜利的一方薅羊毛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呢?
即便在契约里特意限制,胜者不能出手第二次。
他就不能找个朋友过来,合作收割第二次吗?
哦,那我再补充,不能找朋友来。
那你要怎么保证,契约中没有其他空子可钻?
又比如,一个败者,在签订了某种契约后,同意后续为胜者打工,进行收益分成。
但他故意出工不出力,在秘境中各种浪、摸鱼。
或者就是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或者就是获得一些隐性的、无法分成的收益。
导致强者的利益严重受损,甚至还不如一次性收割买命钱来的实惠
总而言之,契约的漏洞实在太多。
不论对于这份契约中的胜者还是败者而言,都是如此。
就和蓝星的法律,是一个道理!
有些事情,真的是论心不论迹
这也是为什么,控制人的想法和思想,很多时候比起用死板规则去约束,要有效的多!
‘冰焱’在一旁继续提醒道:“一般来说这种契约的签订,都是要真名契约的。”
“如果你只是签订普通的公证契约到时候指望官方来帮你讨债,可能是行不通的”
林尔瞬间就心领神会
虽说这种打劫的行为,已经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
但既然是潜规则,那就不可能放到明面上。
你要让官方接受这种敲诈勒索的契约,并帮你事后追索债务?!
那官方的脸还要不要了?!
至于被敲诈勒索的那一方去官方告状?
不好意思,你自愿签订,甚至对你有好处的契约,我也不可能帮你的好吧。
少在那边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万一我们出手打击这种行为,导致以后强者捞不到好处,直接把弱者杀了怎么办?
就像不能判强j犯死刑一样。
所以说,普通公证契约在这种敲诈勒索的情况下,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
可签订真名契约,就会引发更多的问题
不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不会喜欢永恒神殿在自己的头上悬上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可以玩弄契约文字的不只是强者,弱者同样可以
所以,到了最后,有关契约内容的文字就会变得非常宽松
陷入一个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
对强者约束太强?你找死?!
对弱者的约束太强?没事,那我死去吧,你一分钱也别想拿到。
大家都是传奇,谁怕死?
更何况,【无垠之海】世界中,职业者受保护,根本死不了。
林尔考虑了几秒钟后,突然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这样吧,你们帮我去挖矿,收益五五分成。”
“而且为了彼此之间的信任。”
“本次契约中,约束我的部分,签订真名契约。”
“并通过这份真名契约,关联一份你们的义务性质的,普通公证契约,如何?”
林尔做了一个非常大度,让‘豪胜’和‘冰焱’等人甚至非常震惊的举动。
“锅霸,你确定?”
签订契约双方的约束效力等级不同,确实是可以做到的。
但问题是,谁会愿意这么干啊?!
尤其是,提出这种要求,限制更高的,居然是其中的强者!
“我确定!这样吧,在本世界进度范围内,直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之前。”
“我‘锅霸’在【无垠之海】内,针对你们的行为,要受到这份真名契约的限制!”
林尔发现,即便是他的本体,也可以用任何一个“分身”的名义签订真名契约。
“契约限制随便由你们填,如何?”
豪胜5人简直要懵逼了,真的会有这种好人吗?
真名契约,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再确认后,豪胜等人终于是相信了这个事实。
“锅霸先生大义,我们自愧不如。”
豪胜五人面面相觑后,眼中带上了浓浓的敬意。
“输给你们,我们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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