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恐怖灵异 > 我那一本正经的闺蜜是个bi > 第1章 不了解自己的疯子
    第一章

    很多不了解我的人,都说我是个温文尔雅的知性女,只有她,会先翻个白眼,然后说,“她?表性温柔,底色模糊。”

    或,“不过是个不了解自己的疯子罢了。”

    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只有我,温柔地看着她,心底毛绒绒的毯子上,一只哈士奇横冲直撞。

    撞得我心脏生疼。

    这个女人,美而自知,清醒独立,还时不时“口出狂言”,语不惊人死不休。

    就是我的闺蜜了。

    她经常说话一本正经,说实话的时候,人们当她开玩笑,开玩笑的时候,人们当她很认真。

    “人啊,总是活在误解和被误解的过程中。”

    她如此解读。

    她自称双性恋,却从来没谈过恋爱。

    用她的话说呢,“可爱的女孩子都喏叽叽的,下不了手;至于男的嘛,高大的怕被家暴,帅气的追不到,丑的不想要。”

    唉,也是,我这个恋爱失败的例子整天摆在眼前,就算有个想法,也会被我的经历劝退。

    毕竟,我失恋的样子,她全都知道。

    “热恋时有多无脑,失恋时就有多无助。”

    这话也是她说的。

    没有恋爱的时候,我觉得她简直是我的神,说话如此一针见血,小女子受益匪浅。

    一旦恋爱起来,嗯,是的,我就是那个被骂了无数回的“恋爱脑”。

    我知道我有病,但我真改不过来。

    我也看了些心理学类书籍,原因大概是说,我这是缺爱。

    所以一有人对我好,我就会对他掏心掏肺,因此陷入爱情速度很快;而我掏久了,对方又会烦,觉得我管东管西的,一点儿都不自由,然后就分手啦~

    每段恋爱平均四五个月,最长的一次快一年了,都准备过周年纪念日了,还是提前嘣了。

    我每次都哭得很惨,得耗掉一提纸巾,会有一个星期出不了门。

    幸好我是个写烂文的,一个月不出门也没关系。

    但是我还是得保持创作。

    我经常白天写,写完差不多就是闺蜜回来的时候了,然后就抱着闺蜜哭。

    哭完第二天接着写。

    所以我那一个星期,基本就是顶着红彤彤的核桃眼写的。

    有时候还边写边哭,到晚上就基本没眼泪也没力气了。

    于是就抱着闺蜜睡觉。

    闺蜜身体软软的,跟那种塞了厚厚腈纶或羽绒棉的玩偶一样。

    抱起来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跟催眠曲一样,很好睡。

    我经常和闺蜜说,“我这上辈子真不知道是积了什么大福,竟然遇到她这么好的人!”

    闺蜜一开始还会和我笑笑,等我说的次数多了,她便习惯了两眼一翻。

    “都知道自己什么德性了,能不能下次谈恋爱控制点儿,让我省点儿心!!”

    而我,就会开始撒娇,“嗯~~~知道了知道了!谢谢你嘛~~~下个月的纸巾我包了!”

    “本来就应该你包啊!天知道你哭一次要用掉几包纸巾,明明上个星期刚买的一箱,结果眨眼间就见底了!!!你是什么耗费纸巾的神吗!!!”

    “嘿嘿嘿……”我对着她傻笑。

    她一向对我的傻笑没有抵抗力的。

    果然,她的情绪已经不激动了,看了看我讨好的脸,用一根手指戳了一下我的额头,无声地叹气道,“你呀……”

    ……

    闺蜜名叫罗素然,我叫温可人。

    我很喜欢闺蜜的名字,经常叫她素素或然然,她呢,就叫我可人,生气起来会叫我全名。

    我知道我知道,很多父母生气的时候也这么叫自己的孩子,我爸妈也这样。

    唉!所以我一听到自己的全名,就容易发抖,不过幸好呢,素素她还是很少生气的。

    有时候生气呢,也就是装装样子,威慑威慑,想要我吸取教训啥的,但只要我撒撒娇,柔声细语地认认错,她就又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说,“你呀……”

    我们是一起租的房子,因为这个地方离她上班的地方近,走路只需十分钟,过条街就到了,很方便。

    房子不大,有两个卧室,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客厅,没有餐厅。

    或者说,应该是,客厅和餐厅一体的。

    因为面积小,厨房都设计成了开放式厨房,客厅的茶几就是我们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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