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很多不了解我的人,都说我是个温文尔雅的知性女,只有她,会先翻个白眼,然后说,“她?表性温柔,底色模糊。”
或,“不过是个不了解自己的疯子罢了。”
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只有我,温柔地看着她,心底毛绒绒的毯子上,一只哈士奇横冲直撞。
撞得我心脏生疼。
这个女人,美而自知,清醒独立,还时不时“口出狂言”,语不惊人死不休。
就是我的闺蜜了。
她经常说话一本正经,说实话的时候,人们当她开玩笑,开玩笑的时候,人们当她很认真。
“人啊,总是活在误解和被误解的过程中。”
她如此解读。
她自称双性恋,却从来没谈过恋爱。
用她的话说呢,“可爱的女孩子都喏叽叽的,下不了手;至于男的嘛,高大的怕被家暴,帅气的追不到,丑的不想要。”
唉,也是,我这个恋爱失败的例子整天摆在眼前,就算有个想法,也会被我的经历劝退。
毕竟,我失恋的样子,她全都知道。
“热恋时有多无脑,失恋时就有多无助。”
这话也是她说的。
没有恋爱的时候,我觉得她简直是我的神,说话如此一针见血,小女子受益匪浅。
一旦恋爱起来,嗯,是的,我就是那个被骂了无数回的“恋爱脑”。
我知道我有病,但我真改不过来。
我也看了些心理学类书籍,原因大概是说,我这是缺爱。
所以一有人对我好,我就会对他掏心掏肺,因此陷入爱情速度很快;而我掏久了,对方又会烦,觉得我管东管西的,一点儿都不自由,然后就分手啦~
每段恋爱平均四五个月,最长的一次快一年了,都准备过周年纪念日了,还是提前嘣了。
我每次都哭得很惨,得耗掉一提纸巾,会有一个星期出不了门。
幸好我是个写烂文的,一个月不出门也没关系。
但是我还是得保持创作。
我经常白天写,写完差不多就是闺蜜回来的时候了,然后就抱着闺蜜哭。
哭完第二天接着写。
所以我那一个星期,基本就是顶着红彤彤的核桃眼写的。
有时候还边写边哭,到晚上就基本没眼泪也没力气了。
于是就抱着闺蜜睡觉。
闺蜜身体软软的,跟那种塞了厚厚腈纶或羽绒棉的玩偶一样。
抱起来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跟催眠曲一样,很好睡。
我经常和闺蜜说,“我这上辈子真不知道是积了什么大福,竟然遇到她这么好的人!”
闺蜜一开始还会和我笑笑,等我说的次数多了,她便习惯了两眼一翻。
“都知道自己什么德性了,能不能下次谈恋爱控制点儿,让我省点儿心!!”
而我,就会开始撒娇,“嗯~~~知道了知道了!谢谢你嘛~~~下个月的纸巾我包了!”
“本来就应该你包啊!天知道你哭一次要用掉几包纸巾,明明上个星期刚买的一箱,结果眨眼间就见底了!!!你是什么耗费纸巾的神吗!!!”
“嘿嘿嘿……”我对着她傻笑。
她一向对我的傻笑没有抵抗力的。
果然,她的情绪已经不激动了,看了看我讨好的脸,用一根手指戳了一下我的额头,无声地叹气道,“你呀……”
……
闺蜜名叫罗素然,我叫温可人。
我很喜欢闺蜜的名字,经常叫她素素或然然,她呢,就叫我可人,生气起来会叫我全名。
我知道我知道,很多父母生气的时候也这么叫自己的孩子,我爸妈也这样。
唉!所以我一听到自己的全名,就容易发抖,不过幸好呢,素素她还是很少生气的。
有时候生气呢,也就是装装样子,威慑威慑,想要我吸取教训啥的,但只要我撒撒娇,柔声细语地认认错,她就又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说,“你呀……”
我们是一起租的房子,因为这个地方离她上班的地方近,走路只需十分钟,过条街就到了,很方便。
房子不大,有两个卧室,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客厅,没有餐厅。
或者说,应该是,客厅和餐厅一体的。
因为面积小,厨房都设计成了开放式厨房,客厅的茶几就是我们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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