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金角银角原本是太上老君的仙童下凡,带着一部分前世记忆,投胎成了九尾狐压龙大仙的孩子。
朱圆圆知道它们的底细,心想这狐狸嘛,肯定是爱吃鸡的。
叫花鸡,可是她的拿手好菜,当初就是用这叫花鸡征服小卷的嘛!
仙童平日里忙着炼丹,肯定火气大,好容易下凡一回,再来一个百合鸡汤。又香甜又清热,多好呢!
狐狸住的莲花洞中自然是少不了鸡的,朱圆圆也不客气,上去逮了鸡。一手拎着鸡翅膀,一手握着刀,一连宰了四五只。
非常熟练的放血,脱毛,开膛破肚。
两只炖了百合鸡汤。
两只包了荷叶做叫花鸡。
五对鸡爪子翅膀都剁下来,挖掉鸡爪中间的脆骨肉串起来,做成掌中宝烧烤;其余的部分脱骨做成无骨凤爪;翅膀做成蜜汁鸡翅,剩下一只做成炸鸡。
“我今儿个就给你们整个全鸡宴,不信拿不下你们这两只狐狸精!”朱圆圆把牙齿咬的咯咯作响。
按说没必要对两个妖精这么卖力,不过谁让这俩有背景呢?等这事结束了,它们全须全尾照样回太上老君身边看丹炉。
到时候嘛,也不知道这俩会不行想念自己做的叫花鸡和凤爪呢?想念咋办?请带仙丹灵丸来相见!
朱圆圆一边做饭,一边畅享起来美好未来。桀桀桀……
金角银角正在洞中商议捉拿孙悟空的事情。
银角大王的意思,孙悟空不足为惧。反正他已经被自己的移山之法困住了。直接吃了唐僧肉,完事。
金角大王坚决不同意,说这孙悟空不好惹,还是得先把他拿住了才能放心。毕竟人家在五指山下五百年都没死呀。
姐弟两个商议一会,决定派精细鬼和伶俐虫拿着自家的宝贝法器:紫金红葫芦和羊脂玉净瓶,去收了悟空。
这紫金红葫芦乃是太上老君家的宝贝,被这俩偷偷拿下凡来。拿着这葫芦,只要叫悟空的名字,他若敢答应,就会被装进葫芦里,不过一时三刻就要化成脓水。
精细鬼和伶俐虫两个小妖领了命,前脚刚走,食物的香味就钻进了两位大王的鼻子里。
“弟弟,你闻闻这是什么味道!”金角大王使劲的抽着鼻子。
“好香,是鸡的味道,好像是烧鸡,但是又不太一样。”银角大王也使劲的抽着鼻子。
两个人便由自己的鼻子引着一路跌跌撞撞的钻进了朱圆圆所在的厨房。
朱圆圆抬头一看,两个尖尖的脑袋。从厨房的门框探出来。
“咳咳,本大王来看看你做的怎么样了。”银角大王背着个手说道。
“很快就好了。这酸辣无骨凤爪已经做好。鸡汤正在熬,叫花鸡马上就可以吃了。”朱圆圆手上工作不停,百忙之中答应了银角大王一句。
银角大王一听这话,吞了吞口水:“既然做好了,那快拿过来吧。”
朱圆圆便把无骨凤爪端了过去,银角大王忙不迭的伸手要接。朱圆圆把手一缩,躲了开:“先说好,你若是愿意吃我的东西,就不可以杀我。”
银角大王这会子被那凤爪的香味勾的魂都没有了,朱圆圆说什么都听不进去,只顾着点头:“好好好,我都答应。”
金角大王在旁边看着,心想:这个猪精果然是有些本事。平日里我们吃鸡,这鸡爪子丢给小妖,小妖都不吃。瞧瞧我这个弟弟,现在恨不得把鸡指甲都吃了。
又想起了方才小妖汇报,说打探到这个金膳大王少说有八百年的道行。她却一点看不出来!(当然看不出来,因为是吹牛。)这个人莫非是扮猪吃虎不好惹?
树个敌人不如交个朋友。
念及此处,金角大王换了一副笑模笑样对朱圆圆道:“朱姑娘果然是好本事呀。既然有这样的本事。我们自然舍不得杀你。还要按照约定,与你结拜成姐妹呢。”
朱圆圆笑了笑:“这却不敢当。你们先吃吧。”你们得先吃,我才好提要求呀。
银角大王已经馋的口水直流三千尺了,筷子也不用伸手就抓起一个凤爪,没命的往嘴里塞。
金角大王的斯文一些,端着盘子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下那酸辣凤爪。
凤爪已经被脱了骨,软绵绵的躺在盘子。盘子里面是黄灿灿的汤汁,还有绿色的香葱香菜,红色的茱萸粉,黑色的胡椒,白色的蒜末。
凑过去一闻是浓浓的米醋酸香,还有香葱香菜的特殊气味。
金角大王是不怎么喜欢吃香菜的,可是面对这盘无骨凤爪,她第一次领略了香菜的味道:似乎是有几分神奇之处。
因此拿起筷子,夹起一个凤爪,塞进嘴里。
凤爪脱骨之后形成的空洞,使其里里外外浸满了汤汁。入口是凉丝丝的,嚼起来软软弹弹十分劲道!
汤汁的口感酸酸的,还带着一丝丝甜味。茱萸粉的辣和米醋的酸恰到好处的结合在一起。一口凤爪咽下去,马上就想第二口。
平日里它们不爱吃凤爪,无非是觉得这东西没有肉,啃起来又麻烦,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
也不知道这个金膳大王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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