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科幻小说 > 末世之非正常生存 > 第111章 打假
    “程思云,你你儿子还饿着呢,你得给我点吃的带回去。”

    王运良没想到这次出来会碰到程思云,更没想到对方竟然干干净净,衣着整齐,看着跟末世前相比都没任何区别。

    不,精神状态好像比末世前还要好。

    乌黑有光泽的头发随意扎在脑后,露出饱满又丑陋的额头,以及右边盖住一整只眼睛的红色胎记。除此之外,脸上其它的皮肤却白的发光。身上穿着黑色利落的运动服,身形虽依旧消瘦,但她个子高,运动裤下面的那双腿看着修长有力。纤细的腰肢,翘挺的臀部,饱满的上身,总之状况好的匪夷所思。

    并让人嫉妒。

    程思云身材有多好王运良是清楚的,但同时却又长了一张让人倒胃口的脸。

    凭什么?

    一个没人要的丑八怪怎么能在末世后过的这么好?

    王运良愤愤不平,很想义正言辞的大骂程思云一顿,既然你没死,既然你有吃有喝,怎么就不想着给你儿子送点呢?

    或者干脆把他接走。

    但因为白荔在旁边,清楚这女人是个一言不合就爱动手的,且有点真功夫,避免再被白荔揍一顿,到嘴边的话生生被他给咽了回去,换成了要吃的。

    不管了,先拿点东西再说。

    王运良瞥了眼她们出来的屋子,心里一阵懊恼:快递站啊,离他家那么近,他怎么没想起来到这里面找东西?

    这几个女人,真奸诈!

    “离婚的时候那小子就判给了你,他有没有吃的关我什么事?”

    程思云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王运良,感觉今天的好心情全被这人给破坏了。

    她不想再理他,转身叫白荔,“荔枝你在这儿看着,我进去搬东西,搬完咱就走。”

    从快递箱里拆出的东西全装进了她们带来的蛇皮袋,跟夏敏她们俩,来回几趟很快搬进了车里。

    至于她那个倒霉前夫虽然很想揪着程思云给他物资,但因为有白荔在,他没敢硬来,最后只能悻悻离开了。

    她们收拾的也很快,东西全部塞车里后,三人上车离开。

    白荔握着方向盘,斟酌了下,对程思云道,“看王运良那样,应该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思云,要是他想把王煜”

    “哎,打住!”

    不等白荔把话说完,程思云打断道,“没有要是,离婚的时候协议上写的很清楚,那孩子跟我已经断绝母子关系,他不想有我这个妈,我也不屑有这种儿子。所以他就是王运良一个人的儿子,他要是不想养可以扔,但我不会要。”

    说这话时程思云脸上的神色淡的像覆了一层冰,尤其是说到中间两句话,更像是带了一层冰渣子。

    白荔眼角余光瞥她一眼,没再吭声。

    后座的夏敏听到后吃惊的瞪大了眼,心道竟然还有不肯认自己妈妈的小孩子?

    真不怪她惊讶,实在是这段时间相处以来,程思云的性格有目共睹,爽利又率真,天天不是在果园和菜地干活,就是到工地帮着搬东西。但凡是认识她的人,大家都很喜欢她。

    很难想象她的儿子竟然不肯要她这个妈,奇奇天天叫干妈叫的都可亲热了。

    好奇归好奇,但夏敏不会随便打听。

    半个小时后,王运良带着名十岁左右、头发剪得跟狗啃一样的男孩气喘吁吁的跑过来。

    可没想到刚才还在的越野车已经不见了,原地空空荡荡,旁边的快递站扔满了拆过的快递箱。

    “妈的!”

    王运良原地看了一圈,气的抓了把乱糟糟的头发,一脚将歪在路边的空纸箱给踢飞了。

    “爸,人呐?你不说她过来了吗?”

    男孩左右四顾,没看到一个人,悄悄松了一口气。

    同时心里又有一点点失落,他也说不清自己是想见她还是不想见。

    已经很久没见到那个女人了,但是他知道,就算是几十年不见,他也一定会一眼就能认出她。

    无关血缘亲情,谁让她脸上有块特别的胎记呢,丑的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过来了,刚刚还在这儿呢。”

    王运良烦躁的再次抓了抓头发,“见了我也不说问问你的情况,还走那么快”

    王煜眼中的那一点点期待消失,他板着脸气哼哼道,“走就走呗,反正我也不想看见她。”

    王运良闻言一愣,有点后悔刚刚说错了话。

    只是习惯了在王煜面前贬低程思云,刚刚也是像末世前那般,下意识就那么说了。

    但他本意并非如此,如今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老的老小的小,一家子就靠他天天东拼西凑的找吃的。

    难死了。

    王煜是他唯一的儿子,除此之外还有个九岁的女儿,搁末世前他肯定不舍得把儿子给程思云。

    可今非昔比啊,程思云跟着白荔吃喝不愁,王煜要是跟着她,总比跟着自己好。

    “爸咱们回去吧,我害怕蝙蝠。”

    丧尸他也怕,他不想下楼出来的,可他爸非说他妈有吃的,让他跟着过来要。

    结果

    十岁的小少年左右看了看萧条阴森的街道,忍不住往爸爸身边靠了靠,小声催促,“走吧爸,咱赶紧回去。”

    “回去吃什么?喝西北风啊?”

    王运良低头,眼神沉沉的看向王煜。

    “那你先把我送回去,你再出来找。”

    王煜是一刻也不想待在外面,他好怕。

    王运良心想今天估计是找不到程思云了,但他能猜到她在哪儿。

    跟白荔在一块,大概率是在云溪村的白果园。

    那里他去过,距离市区并不远,所以即便如今没有车,步行应该也能走到吧。

    “小煜,爸爸送你去妈妈那里吧。”

    这句话不是在询问,是通知。

    程思云有吃有喝,没道理还让儿子跟着他吃苦受罪。再者说了,就算程思云养着他,可不照样还是他儿子吗?

    “爸,你说什么呢?”

    王煜瞪大眼,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他爸,“你和奶奶之前不一直说她冷血无情,脸上的红痣还会传染的吗?你们不是不让我见她吗?现在又为什么让我去找她?”

    王运良脸上一僵,随即讪讪道,“你妈脸上的痣是生下来就有的,不传染。那是你奶奶为了让你跟我们,故意那么说的。其实你妈不冷血,她很喜欢你,只是爸爸和奶奶怕她争你的抚养权,才总之王煜,你妈现在待的应该比咱们家要好的多,所以你要是跟她的话,也不用每天再跟妹妹抢吃的喝的”

    “是她跟我抢。”王煜不高兴的撇了撇嘴,“奶奶都说我是哥哥,本来就应该吃的多,可你女儿还要跟我抢,怪我吗?”

    说完他似乎才想起刚才他爸那番话的主题:让他去找那个丑女人!

    这怎么行?

    她长的那么丑,脸上老大一块红痣,他才不要跟她一起生活呢,丢死个人。

    想到这儿,王煜一脸警惕的看着他爸,“爸,你不会是真的想让跟她吧?不,我不去,爷爷奶奶也不会同意的。”

    “不去?即使你妈那里有喝不完的清水,想吃什么有什么,也不去?”

    喝不完的清水?

    想吃什么有什么?

    怎么可能?

    王煜不相信,但同时心里又有一丝动摇,万一是真的呢?

    爸爸刚才说那个女人是开车过来找东西的。

    现在虽说车子不稀奇,但是汽油稀缺啊,所以如今能开车的人不多。

    但他依旧在犹豫,他还记得五岁那年爸妈离婚,那个女人曾哭着抱住他,想让他跟她走。

    开什么玩笑,好不容易等来了爸妈离婚,他怎么可能会跟着她?

    所以他拒绝了,并且说了以后再不想看见她。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遵守诺言,这五年来,那个女人真的一次也没来找过他。

    他奶奶没说错,她确实冷血无情不近人情,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不要,并且还狠心一次都不来探望,普天之下可能也就只有她那种丑女人能干的出来了。

    烦死了,他为什么偏偏是她儿子?

    但现在情况又不同了,她有很多水,还有吃的,所以  王煜动摇了,却还是看着他爸斩钉截铁道,“奶奶不会同意的,她说了,我是她的命根子,所以她不会让我走。”

    “你奶奶那里爸爸会去说,不是爸爸狠心,实在是这世道艰难,为了你以后能生活的好一点,爸爸就算是再不愿,也只能送你过去了。但是儿子你记住,无论在哪里,你永远都是爸爸的好儿子亲儿子。”

    说到最后一句,王运良还伸开双臂抱住了王煜,并语带哽咽,“爸爸也是没办法,不然无论如何都不会舍得把你让给你妈妈的。不过儿子你放心,你妈她一直都很想要你,几年不见,到时她肯定会加倍对你好,以作补偿。”

    三天后的中午,严珠从云溪村的公路跑进白果园叫程思云,“思云姐,村外来了对父子俩,说是你老公和儿子。”

    奇奇歪着脑袋诧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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