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坐落在巷子尾端,很不起眼,若不是仔细寻找,很难找得到。
老板卖东西贵点,不管是第一次购买的师刀还是后来的五雷号令和番天印,别看使用寿命很差劲,但效果却是实打实的好用,尤其五雷号令还救过我。
听他这么说话,我也不生气,很客气道:“老板,这几年我不在沈城,所以没有过来,何况咱开门做生意就没有把客人撵出去的道理,对不对。”
那老板缓缓转过身,他见到我的时候,眼神明显一愣,十分吃惊。
“你是本店老会员,我不能坑你,所以建议你最好天亮以后再来买东西。”
他说着话还四处看看,鬼鬼祟祟的,简直像做贼一样。
我客气道:“等不及了,明天还有明天的事儿,老板,我想要一面铜锣,必须能将水里的妖鬼惊出来。”
正在我说这事儿的时候,忽然感觉后背一阵发凉,不知何时突然出现一位红衣的女孩儿。
她缓缓转向身面向我,我看的清清楚楚,女孩心口向外滴着鲜血,一张脸惨白惨白的,眼神里怨气滔天。
我也没说话,和老板对视一眼,他摊开手很无所谓,回头拿出一个纸扎的女士包,上面还写着“prada”的标签,老板也没说话,直接把手袋交给红衣女孩儿,那女孩儿抱着手袋似乎特别满足,转头离开了易斋店铺。
老板见她走远了,感慨道:“挺好个小丫头,非得喜欢这破玩意,我奶奶手工编出的篮子都比这个复杂多了,想不通人都死了,咋还放不下。”
“你这?”我指了指店铺,和刚才离去的小丫头。
老板感慨说:“你说她啊,一个女大学生,本来学习挺好的,可寝室里面的人互相攀比,也不知道她怎么就被同化了,自己买不起就找男的买,年轻男孩买不起就找岁数大的买,买完了就陪人家睡觉,有一次去商场买包被人家老婆发现,捅了六刀死在街头,怨念一直寄托在最后的皮包上无法消散,我天天去商场逛包,回来照这样子扎了九个,总算让她满意了,现在化掉怨气,也该去阴曹地府报道了。”
本来以为他是个奸商,没想到还有如此的正义感,我竖起大拇指,爷们,纯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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