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国早早起床上山,来到一片果树密布的林地,在这里等候过来觅食的鹿群。
鹿食草,但也尤为钟爱甜蜜的浆果。秋季正是野果成熟的季节,每当秋季来临鹿群往往会离开开阔的草地,集群来到危机四伏的森林里,寻觅掉落在地的果子。
赵振国坐在一棵最大的果树上,俯瞰方圆几里的林地。他把全身气息收拢,完全融入这片树林中,没多久,远处的密林传来两声类似呦呦的鸣叫。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梅花鹿伴随着这种古怪的叫声出现在远处,鹿群一点点靠近,赵振国紧贴树干。
这群梅花鹿约有近四五十头,橙黄色带斑点的皮毛与落叶融为一体,如此完美的保护色让人不得不感慨自然的神奇。鹿群渐渐聚拢到树下,捡食地上的果实,赵振国很快选中了其中一头。
搭枪,瞄准,扣动扳机,动作一气呵成。
子弹悄无声息穿过树梢,而后稳稳的扎进梅花鹿的后腿中。鹿群四下逃窜,受伤的梅花鹿本能往林子逃去,
不得不说人类发明的枪这种武器非常高效,百米外便可发动突袭,悄无声息夺人性命。
他跳下树,寻着血迹找去,把梅花鹿抓住了。
准备回去时,赵振国注意到满树野果,想到什么,他往一片熟悉的林子走去。
秋季是果季,山里随处可见成熟的果子,特别是柿子,一结就是满树,红彤彤的柿子就像大自然的灯笼,是自然界庆祝丰收的独特方式。他寻着记忆找到一棵柿子树,特意挑又大又红的摘,直到装满一个箩筐才打道回府。
本以为媳妇会乖乖听话好好休息,却不想把孩子哄睡后又在干活了。
宋婉清似乎很开心,她把湿衣服摊开晾在架子上,洗净的衣服还滴着水,水珠成串落下,被阳光一照就像五彩斑斓的珍珠,绚烂夺目,映出漫天七彩云霞,也映出他由衷绽放的笑容。
目睹一切的赵振国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媳妇儿。”
“振国。”听到声音宋婉清转过身来,看见是他随即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如今正是秋柿成熟的时节,我回来的路上正巧看到了,就摘了些回来,待会儿你吃些,你太瘦了。”赵振国把柿子放在石桌上。
李甜甜还没下工回来,赵振国赶紧下手处理着梅花鹿,
宋婉清本来在水沟边淘衣服,习惯性偷偷瞄向赵振国时正好扫过地上的鹿,其中一个细节让她瞪大了眼。
梅花鹿头上是一对鹿角,这不奇怪,公鹿一般都有角,只是这对鹿角竟是小角。
见赵振国准备了结这头鹿,她急忙走过去。鹿角呈红棕色,只有一个岔,岔枝比主干略细一些,覆盖短绒毛,轻捏一下,软的。
软而韧的触感,很奇怪。
“怎么了?”赵振国狐疑的看着媳妇儿的动作。
“鹿长了四只角?”宋婉清眼冒星星,指着那鹿角。
“这是鹿茸。”赵振国勾起了唇,跟她解释道。
“鹿茸是药材,可以卖的,这只鹿的鹿茸很大,看着有三斤重了,能卖个好价钱。”
宋婉清听的一愣一愣的,
趁梅花鹿还活着切下鹿茸,新鲜的鹿茸还在滴血,若不快些煮容易坏,他把陶罐加水煮沸,把鹿茸放进去烫熟,反复几次,直至表面绒毛尽除。
煮好的鹿茸表面光溜溜的,外皮收紧,赵振国随手折了两根草绳把鹿茸吊在屋檐下的通风处。
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橘红哑光的鹿茸,宋婉清还是好奇不已。
赵振国在那正经道:“公鹿每年夏秋换角,新长出来的角乃幼角,也就是鹿茸,鹿茸不取逐渐硬化,到来年便会脱落化为齑粉,纵然取了也不会危及公鹿性命。”
“但鹿茸毕竟一年只能采一两次,鹿生性好斗,不好养,也不好抓,如此自然物以稀为贵。”
午饭是梅花鹿,
赵振国在厨房的灶中添了柴火燃烧,待柴火燃烧殆,余下一坑炭火,她用芭蕉叶把鹿腿裹上,置于灶中,再添上一些柴火,
“这?”宋婉清颇为惊讶,这样能烤熟?
“这样烤出来的肉更嫩。”赵振国解释道,
鹿腿确实烤好了,直接火烤不仅容易把肉烤焦,还会让肉中宝贵的汁水流失殆尽,火烤出来的肉往往柴的咬不动。
不过这年代大家吃肉水煮比较多,爆炒比较少,因为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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