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瞒不了太长时间,被靳越的母亲知道了。她伤心欲绝,很长时间连饭都吃不下。后面逐渐抑郁,有一次,甚至割腕自杀。

    如果我没有发现,她可能连人都没了。

    她没办法接受靳越的失踪,哪怕我们两个拼尽全力,依旧找不到他。后来,她以死相逼,我们离婚。”

    但他当时有条件,只愿意放方舟离开,不愿意领离婚证。

    方舟当时一心想离婚,甚至什么都没要,直接远赴国外。

    只留下他,和那位老同学的遗孤。

    “我那些年一直都没放弃过找靳越,直到第五年,在靳越十岁的时候找到了他。

    他当时正在贫民窟,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因为一块面包大打出手,咬着人的脖子不松手,差点把人弄死。

    甚至,忘了我是谁。

    我对他亏欠颇多,一心想弥补。”

    他从小到大都是天之骄子,几乎想要什么都唾手可得。

    哪怕和方舟是联姻,后来两人婚后相爱,才有了靳越。

    一夜之间,妻离子散。

    他把所有的遗憾和爱全部给了当时才五岁就失去父亲的靳牧。

    “所以这些年,他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都不会亏欠他。”

    “可我没想到,他去年出了那样的事。把人差一点折磨死……”

    “我一直以为,他只是性子乖张,可没想到,手段竟然这么恶劣。”

    如果当时不是他到了学校,靳越手上可能真的会出人命。

    “那人,最后真的疯了吗?”姜青黎垂下眸子。

    “对。”

    靳国纲重重叹气,“不仅疯,差一点连命都没了。我知道的时候,那人奄奄一息……

    你知道吗?一个好好的男孩子,右手粉碎性骨折,全身大大小小的伤上百处。

    我对靳越还有最后一丝信任,问他,真的是他做的吗?他承认的毫不犹豫。”

    “甚至因为是靳牧给我透露的风声,他一脚把靳牧从楼上踹了下来,导致靳牧断了腿。”

    “所以,你害怕吗?”

    靳国纲继续问道。

    靳越看起来性子正常,只是这些年学会了伪装。

    其实本质上还是十年前那个会在贫民窟里为了一块面包,差一点把人咬死的狠人。

    他从小就是坏种,只不过当时家庭和睦,靳国纲和方舟给了他足够的爱,没有显现出来。

    直到丢失那五年,他身上所有的坏被展现的淋漓尽致。

    别说姜青黎,任何一个普通人知道了这种事,恐怕没有人敢和他做朋友。

    “当然,最好的方法是趁他现在还在病床上,我送你出去留学,等你学业结束再回来,他应该也把你给忘了。”

    姜青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听完这些话的。

    靳国纲说的每句话都颠覆了她的认知。

    她和靳越相处这么长时间,甚至以为,他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坏。

    可如今,靳国纲却告诉她,所有的事情都是真的。

    靳越他就是个天生坏种。

    那人就是被他折磨疯的!

    靳牧的腿就是被他踹断的。

    她心不在焉地去了菜市场买了点菜,甚至到了靳越别墅门口的时候,手抬了抬。

    如果她现在离开,以后这辈子,就不会再和靳越有任何交集了。

    而如今,靳越受了伤,压根儿怎么不了她。

    良久,她还是伸手,把手按在了门锁上,嘀嗒一声,门锁自动解开。

    姜青黎走到玄关处换了拖鞋,鞋柜里有她的鞋子,是一双浅蓝色的毛毛拖鞋,看起来很可爱。

    虽然些是靳越的房子,但是里面每一处,好像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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