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八零年代:开局狩猎熊瞎子 > 第一百二十四章 双狗斗野猪
    不过这种招式偶尔偷袭一两次还行,次数多了,那大公野猪自然也就有了防备。

    嘶风还欲故技重施,却不料那大公野猪直接转身,舍弃掉正面撕咬的黑豹,愤怒的甩着尾巴,努起尖利獠牙,不管不顾的朝嘶风那细瘦的身体一头撞了过去!

    “嗷—汪!”

    嘶风当即就是一阵惨叫。

    下一秒,胡大海一抓枪杆,心也跟着紧紧揪了起来!

    公野猪势大力沉,獠牙又尖,要是被它给正面攮着了,别说肉体凡胎的嘶风,就是铁铸的狗子,那也能攮出个窟窿眼儿来。

    这可是不是在开玩笑。

    后世野猪泛滥的时候,就经常能看到这玩意儿闯进学校、城市里发狂,把门儿、栏杆等通通撞坏的新闻。

    嘶风又是偏细狗的身材,挨上这么一下,即便不死,那也绝对剩不下几口气。

    这就是胡大海如此紧张的原因。

    好在嘶风的反应很迅速,并没有被大公野猪的突然袭击搞的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在大公野猪掉头的一瞬间,它就立刻有意识的往侧边跑,规避这家伙的凌厉攻击。

    但由于距离实在是太近了,大公野猪冲的又急,哪怕嘶风都躲开大半个身位了,却还是被大公野猪的獠牙给擦到了后肢。

    就这一下,嘶风的左大腿上根儿就被刮下来了拇指宽的一层皮!

    胡大海看得真切,几乎是在顷刻之间,鲜血就从从伤口处渗了出来,把嘶风大腿上根儿附近的黑毛都给染红了。

    看的胡大海当真是心疼不已。

    好在血是一点一点渗出来的,不是流出来、喷射出来的,不然自己必一枪把那大公野猪给当场崩了!

    渗血,那是毛细血管破裂造成的,说明嘶风受的是皮外伤,并没有被那大公野猪伤到根本。

    血要是喷流出来,那可就严重了,那是伤到动脉才会的表现。

    受了那种程度的伤,狗子基本上也就宣告死亡,可以就地埋掉了。

    嘶风被大公野猪伤到大腿根儿,疼的嗷嗷直叫,三步并作两步蹿了出去,而后回头,一瘸一拐的远远地朝着那大公野猪吠叫个不停,嘴巴唇儿都在哆嗦。

    一般是疼的,一半是气的。

    就好像是在大骂那公野猪不讲武德,偷袭它这个年轻狗子一般~

    胡大海哑然失笑。

    这就是仗狗和头狗、帮狗的区别。

    训练有素的头狗、帮狗,受了伤只会被激出凶性来,会更加凶狠的去和猎物搏命,逃跑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仗狗就不一样了,主打的就是一个“打不过就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当然,这也是猎人根据猎狗的职责,专门培养出来的性格。

    像狗帮里的头狗、头帮,它们不仅自己足够凶悍,对在战斗中有懦弱之举的小弟,那也是绝不姑息的。

    狗和狼一样,都是群居动物,同样都有等级、阶级意识。

    在狗帮里头,越能打、越凶悍的猎狗,地位就越高,反之,越懦弱、越胆小的猎狗,地位就越低。

    不仅平日里要被别的狗欺负,就连吃饭的时候,也会被其他狗抢食,最终沦为谁都能欺负上两下子的小卡拉米。

    这也是胡大海之前很担心以后狗养多了,嘶风会吃不开的原因。

    这边嘶风受伤躲开了,那自然也就给大公野猪让出了逃跑的路。

    “嗷—”

    和龇牙咧嘴、一脸凶恶之相的黑豹对峙了一会儿,那大公野猪嚎叫一声,掉头就往后头的林子里头跑。

    胡大海看在眼里,不由的暗叹一声。

    这是“脱窝”了啊!

    脱窝,是猎人打猎时的暗语。

    猎物脱窝了,也就意味着狗帮定窝失败,让猎物给跑出去了,没能定死,彻底堵住猎物的逃跑路径。

    黑豹吐着舌头看了远处的嘶风一眼,汪汪叫了两声,而后就一低头,如离弦之箭一般,朝那大公野猪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胡大海能听得出来,黑豹这叫声里充满了对嘶风的不满,甚至还隐隐有种呵斥、恐吓的意味。

    从嘶风听到黑豹的叫声后,下意识往两腿中间夹尾巴的动作就可以看得出来。

    这在狗群里是认怂的表现,是低地位狗对高地位狗才会做的动作。

    虽然就夹了一下,嘶风就立刻把尾巴抬了起来,还昂着脑袋汪汪叫了几声,回应了黑豹几句。

    一副理直气壮、不以为意的模样。

    但胡大海知道,就在刚刚,一向喜欢和黑豹较劲儿的嘶风,有那么一刻,在黑豹面前露怯、胆儿怂了。

    现在的这些动作,纯是在给自个儿撑面子儿~

    黑豹吐着舌头,四条腿来回交替奔跑,每一步都能越出去老远。

    胡大海远远地跟在后头,看着黑豹那英姿飒爽的雄姿,心里真是暗喜不已。

    黑豹追逐猎物时的步伐不仅迈的大,而且极为轻盈,几乎没有停顿的痕迹,后脚还未落地,前脚就已经如利刃一般迅猛的朝前方直刺了出去!

    远远的看过去,那黑豹就跟阵儿黑风似的,贴着地面一顿狂奔,脚步轻盈又稳健,速度快的吓人!

    胡大海啧啧赞叹不已。

    这样的黑豹,他还是第一次看见!

    黑豹这狗,给了他太多的惊喜!

    这狗似乎生来就是为了打猎而生,虽已年迈,机体能力在下降,但每次带它进山,这家伙却都能迸发出不一样的潜力,远不是普通猎狗所能比的。

    颇有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意思。

    野猪虽然力大、凶悍,但速度却远不如猎狗,没用多长时间就被黑豹给彻底追上了,被黑豹龇牙咧嘴的一顿吓唬。

    “汪!”

    看那野猪只顾闷头逃跑,黑豹瞅准时机,毫不犹豫的在猪耳朵上狠狠来了一口。

    “嗷!”

    黑豹虽老迈,但牙口尚好,这一嘴下去,咬的那野猪是疼痛难挡、痛苦不已,只能在一片林子里停下逃跑的脚步,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和黑豹对峙了起来!

    那大公野猪暴烈的嚎叫了几声,双目逐渐充血。

    胡大海远远的听到这声音,心里也是一紧,不由的为黑豹担心了起来。

    大公野猪这叫声已和之前大不相同,满是决绝之意,死意表露无遗。

    很明显,这家伙是要和他们这一人二狗决一死战了!

    “嗷吼!”

    那大公野猪枣子般大小的眼睛一瞪,两条前腿刨地,高昂着脖子嚎叫着,宛如一辆重装坦克,朝正前方昂首自立、目光谨慎的嘶风,无比凶蛮的冲撞了过去!

    常言道:“归师勿掩,穷寇莫追。”

    意思是不能袭击撤退的军队,不能追杀走投无路的敌人。

    把目标逼的太甚,是会引起对方绝地反扑的。

    这大公野猪,现在就正处在被彻底逼急了的状态中。

    逃逃不了,跑跑不过,走哪儿被撵到哪儿,还被俩狗一前一后狠咬了好几口。

    饶是这头猪怂,这么一顿纠缠下来,此刻也已经被激的不管不顾了,背靠大树,怒火冲天,要和这几个一直对它纠缠不休的家伙背水一战!

    “嗷!”

    随着一阵凶狠的厉声猪嚎响起,那大公野猪仗着自己巨大的体型,无比蛮横的冲破荆棘丛,凶神恶煞的朝黑豹一头就撞了过去!

    野猪反击,可并不是无脑的冲撞顶刺。

    像这种能成为野猪群里头猪的大公野猪,你可以觉得它怂,但你绝不能认为它菜。

    这种头猪,就没一个是战斗经验差的,甚至远比那些看着猪高马大、体格魁梧的单身公野猪要厉害得多!

    就比如这头大公野猪在冲向黑豹时,目光一直牢牢锁定着前方的黑豹,硕大的猪脑袋就跟那水平仪似的,一动都不动。

    但从脊背往后的大半个躯体,却在每次后腿蹬地发力时,都一直在往左侧努力偏出半个脑袋的身位。

    这可不是野猪无意识的行为。

    胡大海站在远处,一边弯腰扶膝,一边喘着粗气,看的真真切切,也着实为黑豹捏了把汗。

    奔跑时左偏身体这这种行为,可以让原本就体型高大健硕的野猪,看起来更加的魁梧巨大,尤其是在冲锋的时候,能给对手造成的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视觉压迫感。

    这是经常与其他公野猪战斗的头猪才能掌握好的技能,仅凭这一手,这头大公野猪就能吓走不少来和它争夺领地、配偶的单身公野猪。

    对付猎狗这种小体型家伙,那更是手拿把掐。

    光吓,都不愁把这小玩意儿给吓走。

    更何况猪体上还挂着厚厚一层甲,这一冲,气势那更是足的不行,明明体型不算特别大,在头猪里头也就中等偏下的水准,但却冲出了宛如重装坦克般的架势,仿佛一头下去,连周围的老树都要一起撞翻!

    黑豹肉眼可见的有些紧张了起来,舌头都不吐了,四只脚不住的来回踱步,弓背屈前腿,不断发出呜呜的吼声。

    从猎狗的叫声中,可以明显分辨出猎狗对待猎物的态度。

    如果怂了,那猎狗的叫声听起来就是发虚发软的,一股子色厉内荏的味道。

    而低沉厚重的吼声,则说明此刻猎狗充满了攻击欲望,要和猎物进行厮斗搏杀。

    很明显,黑豹属于后者。

    这头大公野猪来势汹汹,看起来大有撞断一切的架势,很是唬狗。

    黑豹非常警惕,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嚎叫个不停的大公野猪。

    在它冲过来的时候,黑豹并没有无脑选择上去正面硬钢,而是迅速往侧面横拉开了身体。

    那大公野猪一撞未中,也是立刻就蹬腿刹车,张开那张满是獠牙的丑恶猪嘴,想要掉头去咬旁边的黑豹。

    若是平时,这套小连招它用的那可是非常丝滑的,极少失误,一咬一个准。

    别说猎狗了,就是老虎崽子来了,挨上一口那也得搁下大半条命!

    可刚刚它冲的实在是太快了,再加上自身体重又大,那大公野猪一时间竟然没能掌控住自己的身体,而是在惯性的作用下,结结实实一头撞在了旁边的老松树干上!

    “砰!”

    这一下势大力沉,直把自己给撞的是七荤八素的。

    那大公野猪呆愣愣的站在原地,一边嚎叫,一边不断的甩着猪脑袋,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

    黑豹见此情形,也是毫不犹豫的立刻就跟了过去,奔着那大公野猪的肚囊子张口就咬。

    若是七八条猎狗的狗帮,那自然是分工明确的。

    掏肛的掏肛,咬耳朵的咬耳朵,掏肚囊子的掏肚囊子,像这种致命的破绽,狗帮在一个呼吸的时间里,就能完成“定窝”,把猎物给死死控制住。

    现在嘶风受了伤,黑豹只能自个儿单打独斗,所以任何有可能对猎物造成伤害的机会,它都不会错过。

    然而就在黑豹靠过去的一瞬间,那原本被撞的五迷三道,不知东南西北的大公野猪,却突然迅猛的转过头掉转身体,努起自己锋利的獠牙,朝黑豹无比精准的就直刺了过去!

    此时再看那大公野猪,那对儿黑溜溜的猪眼里头,哪儿还有半分的混沌,分明就无比的清醒!

    远处的胡大海,也是立刻就毫不犹豫的举枪瞄准,脸色一片阴沉。

    刚开始发现这头大公野猪的时候,他还以为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怂货,可以拿来磨炼磨炼黑豹和嘶风的狩猎技巧。

    现在看来,自己完全估计错了。

    这头大公野猪虽然没有其他头猪那魁梧的体格,但却异常的狡猾,远不是寻常野猪能比拟的。

    就这手以自身为饵,诱骗对手犯错的操作,他两世为人,那都是破天荒的头一次见到!

    而且这头大公野猪对距离的把控十分精准,转头露出獠牙的时机正正好好,不早也不慢,就卡在黑豹即将进入它攻击范围的那一瞬间!

    从胡大海站在高处的视觉上来看,那大公野猪基本上是丝毫未动,反倒是黑豹,自己把自己给送到了那大公野猪的锋利獠牙上!

    胡大海食指微动,立刻就要开枪。

    大公野猪的这一招,那就是冲着弄死黑豹去的,按照常理来说,这个距离根本就不可能躲开。

    再不开枪,黑豹绝对是被串糖葫芦的下场!

    然而下一秒,胡大海的手指一顿,瞳孔猛然放大!

    通常来说,看到凶神恶煞的大公野猪回头,寻常猎狗肯定会下意识的停住奔跑的脚步,而后伺机躲开。

    然而黑豹不仅没停,反而还在不断的提速,那四条腿儿跟风火轮儿似的,都快要跑出残影来了!

    就在大公野猪獠牙刺出,余力未消、势头刚老的那一瞬间,黑豹汪的一声大叫,右前腿猛然踏地,两条后腿同一时间齐齐发力,朝着地面奋力一蹬!

    下一秒,黑豹迅速伏低脊背,借助冲刺时的速度,前腿一顿,后腿骤然发力!

    在胡大海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黑豹的整个身体在保持高速冲刺的同时,居然直接九十度调转了方向,擦着那大公野猪的脑袋就掠了过去!

    那大公野猪原本必中的一击,就这么被黑豹轻而易举的化解掉了!

    胡大海瞪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心脏砰砰砰跳个不停,额头上也是直冒冷汗。

    这种在高速奔跑时进行变向的方法,是经年累月撵兔子的猎狗才能学会的,绝对是超高难度的技巧!

    不仅非常难,同样还非常的危险!

    狗子的腿脚细,这么玩儿,一个不小心就会在惯性的作用下折断脚踝、腿骨,致残率非常之高!

    胡大海重重吐口气,着实擦了老大一把冷汗。

    这种变向方法,他只在上辈子去山东看细犬撵兔子的比赛时见过。

    要知道,那些猎狗可是从生下来的第三个月,就开始训练平地撵兔子了,可即便如此,比赛的时候依旧有不少细犬变向失败,当场就折断了脚,摔个半死!

    听当地的老猎人说,即便是那些经验丰富的老猎狗,也不一定能百分百保证成功!

    当然,强度肯定也是不一样的。

    没记错的话,他是在06年去山东看的现场比赛,那年夺冠的是条白细,以在短时间内连续数次进行一百八十度高速转向的逆天表现,毫无争议的一举夺魁。

    像黑豹这种九十度高速转向,放在山东细犬那里,只能算是基操。

    担惊受怕之余,胡大海心里同样也在赞叹不已。

    能把撵兔子的方法,巧妙运用在躲避大公野猪的攻击上,说明黑豹很懂得灵活运用自身所掌握的各种技巧。

    这就是之前所说的,猎狗战斗智商的外在表现。

    当然,黑豹的攻势也并未仅止于此!

    躲开那大公野猪的獠牙攻击后,黑豹趁它来不及转身,立刻就使出全力,三步并作两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到了大公野猪的背后。

    那大公野猪也在同一时间意识到了危险,嚎叫着立刻开始原地转圈。

    这是山里的野生动物在和捕食者对峙时,经常会做的动作。

    不懂行的人看了,只会觉得不明所以,觉的这东西好蠢,不赶紧跑,搁哪儿原地兜圈子干啥玩意儿?

    事实上这是猎物在保护自己的菊门,以免被对手趁机掏肛。

    这种方法在一对多的时候效果不大,但一对一却非常有用,尤其是在面对比自己体型小的对手时,甚至还有可能反杀!

    不过很显然,黑豹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对付得了的。

    这狗脑瓜子机灵,大公野猪往哪个方向转,他也不躲不避,而是仗着自己灵活、敏捷,就跟着那大公野猪一块儿转。

    同时它还在大公野猪的背后不断大声吼叫,利用极具威慑力的叫声,迫使那大公野猪完全不敢停下来。

    就这么连着转了好几圈,那大公野猪的速度肉眼可见的慢了下来,嚎叫声也不再像之前那样中气十足,而是变的飘忽发虚,四条腿更是七崴八崴的,站都快要站不稳了。

    趁着那大公野猪猪眼直翻,脑袋发懵之际,黑豹瞅准时机,毫不犹豫的挺身上前,狠狠一口咬在了嘶风之前咬过的菊门处!

    这一口又准又重,咬了个结结实实,对那大公野猪来说无异于伤口上撒盐,当场就把它疼的急赤白脸的,直接原地一蹦三丈高,惨嚎个不停!

    一口咬中,黑豹并未贪,而是直接松口,非常清醒的拔腿就往后跑。

    拉开一段距离后,黑豹方才回头,就那么定定的站在不远处,默不作声的看着大公野猪原地发疯。

    胡大海眼中异彩连连。

    一击脱离这块儿,算是被黑豹给玩儿明白了。

    和野猪搏斗,就得是这么来!

    身为猎狗,你就是八个绑在一块儿,硬碰硬那也干不过野猪。

    野猪体型大,气力足,不管是防御力、忍耐力还是攻击力,都要比猎狗厉害一大截,甚至可以说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这可不是在胡吹乱侃。

    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的时候,他曾经见过有人把猎狗和野猪关一起斗,结果猎狗全被干趴下了,那野猪还生龙活虎的,除了点儿皮外伤其他的啥事儿没有。

    猎狗真正比野猪强的,其实是速度。

    能把速度这块儿整明白的猎狗,不管是多大的野猪,哪怕是大炮婪子,一样也能把它给缠的死死的,教它打打不着,跑跑不了,只能乖乖成为猎人的枪下亡魂!

    黑豹站在不远处,轻轻吐着舌头,眼睛一眨不眨。

    只要那大公野猪稍微有消停的迹象,它就立刻扑上去,朝着那大公野猪的菊门猛烈进攻。

    那大公野猪被黑豹折磨的是一个猪头两个大,一直在嚎叫、转圈、攻击,不得片刻的消停。

    黑豹则仗着自己的速度和敏捷,不断对大公野猪进行骚扰,那大公野猪来干它,它就往胡大海的方向跑,那大公野猪停下,它都掉头去吠叫扑咬,不断的来回拉扯。

    不消片刻,那大公野猪便已气喘如牛,疲惫不堪,长满了厚厚鬃毛的脊背都在上下剧烈起伏,站在棵树底下再也不肯动了,一副筋疲力尽、心力交瘁的模样。

    黑豹伏着身子小心翼翼的上前,试探着扑咬了几口。

    那大公野猪有心攻击,可却已连嚎叫的力气都提不起来了,挡了几下,连黑豹的一次攻击也没能防住,轻而易举的就被黑豹咬住了腚沟子。

    到了这一步,这大公野猪,已然成了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胡大海站在远处,佩服的连连拍手。

    黑豹的这番天秀操作,令他是叹为观止!

    两世为人,他都没见过一条能有这么聪明的猎狗!

    这家伙甚至都到了有些妖孽的地步了!

    嘶风虽然不差,也是条相当聪明机敏的猎狗,但黑豹一比,却宛如萤火之于皓月,燕雀之于鸿鹄。

    单单是临场应变这一条,就远非嘶风能比得上的。

    有些东西可以后天锻炼,但有些东西,却是生来有就有,生来没有,那就永远都不会有的!

    胡大海给嘶风打了个口哨,而后朝那大公野猪摇摇一指。

    同一时间,他也再度举起了挂管枪!

    黑豹虽然是条天赋妖孽的极品好狗,但狗毕竟是狗,再怎么厉害,也做不到独狗就能降服野猪。

    这是先天能力上限决定的。

    整个狩猎过程中最致命的那一击,还得是猎人来才能完成!

    嘶风得到胡大海的命令,虽然受了伤,跑起来还一瘸一拐的,但依旧义无反顾的冲了过去。

    不用胡大海教,嘶风就自然而然的开始协助黑豹和那大公野猪缠斗,要把它最后仅存的那些力量也全部压榨出来,通通消耗个干净。

    嘶风虽然没有黑豹那么妖孽,但也是条相当聪明的狗,黑豹展示出了教科书般对付野猪的方法,它也立马就学了过去,有样学样的不断对那大公野猪进行骚扰。

    若放在几分钟之前,嘶风这种程度的骚扰,那大公野猪是绝不放在心上的,弄不好还能再给这条细狗添点儿伤。

    然而此时此刻,它却已是强弩之末,早已不负之前雄风,眼看着嘶风压上来以后,那大公野猪的嚎叫声都不一样了,充满了绝望之意。

    胡大海嘴角微微往上一勾,对这俩狗同心协力狩猎的画面非常满意。

    “这就是头狗的作用啊!”

    胡大海得意洋洋的嘀咕了一句。

    头狗除了负责追踪、搏斗以外,同样也负有教导的责任。

    作为狗帮中的首领,老头狗在狩猎过程中的一举一动,其他的狗都会去下意识的模仿、学习,一个狗帮强不强,悍不悍,就看带头大哥是个什么性格,战斗过程中表现怎么样。

    凶悍的头狗,带出来的狗帮同样也凶悍无比,头狗要是个窝囊货,狗帮的整体素质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黑豹受限于年龄,无法通过训练成为顶级头狗,只能往师傅狗的方向培养。

    可即便如此,它还是表现出了许多顶级头狗才有的优秀素质,光是这头一次和猎物搏斗所展示出来的技能,就够嘶风私底下学好久的了。

    黑豹和嘶风一个咬猪耳朵,一个咬菊门,俩狗在不绝于耳的响亮犬吠声音中配合的越来越默契,你进我退,我退你攻,一来一往打的十分有章法。

    刚开始那大公野猪喘息几口恢复恢复力气,还能反抗上几下,身体一扭一甩,俩狗就被他直接甩飞了出去。

    可时间一长,那大公野猪就不行了,反应越来越慢,反抗力度也越来越小。

    以至于到了后面,被黑豹恶狠狠的撕咬耳朵都不待动一下,只有菊门遭到攻击,才会迟钝的有所反应。

    胡大海斜举着枪,早已站在了那大公野猪的不远处,黑洞洞的枪口斜斜对着大公野猪那颗黑硕狰狞,长满了鬣毛的大猪头。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野猪毕竟是野猪,俩狗虽然将它咬了好几口,力气也磨尽了,但就是没法儿对它造成致命伤,连短暂的压制都极难做到。

    只能跟它缠斗个不停,耗尽它的力气,让它无法逃脱。

    胡大海没急着开枪,瞅俩狗力气耗的差不多,开始剧烈喘息个不停后,方才端着枪,打了个极为响亮的口哨。

    原本一前一后咬着大公野猪耳朵、屁股,猛烈与大公野猪进行厮斗的黑豹和嘶风,听到这哨声立刻就毫不犹豫的原地卧下,把身体伏在地面上,双腿并拢,静卧不动。

    那大公野猪哼哼两声,尚还有些发懵,不知道刚刚还如狼似虎,对它厮咬个不停的小家伙,为何突然就不动弹了。

    可下一秒,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将它那充满了疑惑的猪哼哼彻底湮没!

    胡大海吹了吹有些发烫的枪口,自信收枪。

    这个距离别说他了,就是太奶从坟里头爬出来,都不可能打歪!

    踢了地上四肢僵硬,尚还有一下没一下抽搐的大公野猪,胡大海毫不犹豫的从怀里拔出鄂伦春猎刀,瞅都没瞅一眼,直接就捅进了那大公野猪的喉咙眼底下。

    霎时间,满是腥臭味儿的猪血,就如漏水的消防栓一般喷涌而出!

    胡大海挽起袖子,看着手里的鄂伦春猎刀嘿嘿一笑。

    顾建刚给他的这把刀属实不错,猪血在上头都留不住,稍微用力甩甩,刀身立马就变的干净无比。

    这要是放在古代,起码也是得是把名刀~

    “这就是生产力革新所带来的变化啊~”

    胡大海感叹了一句后,就拎着猎刀,照例给那大公野猪开膛卸肉。

    一旁刚刚还累的趴在地上不愿意动弹的黑豹和嘶风,看到主人割肉,立马就生龙活虎的跑了过来,一个劲儿的朝着胡大海吐舌头,摇尾巴,谄媚的呜呜叫个不停。

    “瞅你俩那副死出样儿~”

    “没出息!”

    胡大海笑骂了几句。

    嘴上这么说,但他手底下可一秒钟都没停,取了内脏后,就毫不犹豫的拎着猎刀在大公野猪的肚子上来了一刀,直接割了最肥的一块儿肚囊子肉,混着内脏,一起丢给了黑豹和嘶风。

    肚囊子肉肥,白膘又厚又油,在后世没人稀罕。

    但在这个年代,肚囊子肉可以拿来锆猪油,反而是猪身上最值钱的部位。

    自己拿肚囊子肉喂狗这种败家子行为,要是被老妈陈秀娥看见了,少不得要被用麻绳捆起来吊着打~

    但黑豹和嘶风今天的表现都相当不错,尤其嘶风还负了伤,吃点好的那是应该的。

    再者刚刚他是特意在俩狗即将耗尽体力的时候才开的枪。

    别看这俩狗此刻生龙活虎的,一副没什么大碍的样子,但那是因为馋的,这俩货此刻的真实状态,其实不比刚刚的大公野猪强多少。

    这种时候,正需要进食些高热量、高营养的食物,来帮助它们快速恢复体力。

    “吃吧,多吃些。”

    “只有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你们才能变得更强。”

    看着狼吞虎咽的俩狗,胡大海眼里满是温柔之色,不断的喃喃自语,随后又掏出水瓶,蹲在一旁贴心的给俩狗喂水。

    狗和人一样,不磨不炼,不成好汉!

    只有通过不断的战斗,每一次厮杀都竭尽全力,冒着生命危险去挑战、突破自己的极限,它们最终才能升华,成为一条出色的好狗。

    这个过程中会不断有狗死亡,埋在山上。

    但同样也会有狗脱颖而出,蜕变为威风凛凛,霸气十足的头狗。

    听起来似乎很残忍。

    但,这就是猎狗。

    战斗和死亡,就是它们的责任和宿命!

    和那些钢筋混凝土里,人类的掌上玩物完全不同!

    俩狗吃的不亦乐乎,胡大海则起身,拿出一直随身携带的麻袋。

    猎人进山,麻袋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要是进山的时间长,家里人还会往麻袋里头塞上些干粮食儿。

    家庭条件好的带白面馒头,差一点儿的,就带粘豆包。

    苞米面儿饼子一般不带上山,这东西冷了以后梆硬,在山上就着山风吃不仅剌嗓子,还硌的牙疼,比不上白面馒头和粘豆包。

    不过他这一趟也没打算跑多远,就想着在秃顶子山后头的红松树林里和红松树林里转悠转悠。

    所以他的麻袋里头没吃的,单纯是拿来装东西用的。

    “要是有辆小车就好了~”

    胡大海紧锣密鼓的把那大公野猪大卸八块儿,而后就扶着僵硬的腰板儿,一脸郁闷的嘟囔了起来。

    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的时候,他们这些导猎员全部都配有专门的越野车,打到猎物直接放车厢后头拉走就行,方便得很。

    哪儿用像现在这样,还得发愁怎么把猎物背回去。

    从麻袋里头变戏法儿似的掏出好几个蛇皮口袋,胡大海抖了抖报纸,把猪肝、猪心、猪肚、猪舌、猪腰包好,随后又拎着猎刀,蹲在地上给野猪肉细致的去毛去皮,剁骨分肉。

    这头公野猪不算大,满打满算,最多也就二百三十来斤,放血去皮去骨之后,只出了一百二十斤不到的肉。

    胡大海掐着指头算了算,一斤野猪肉五毛,这头大公野猪卖个六十块毫无问题。

    “还不错。”

    胡大海暗道。

    打猎这玩意儿靠天吃饭,能开张就很可以了,得陇望蜀、贪得无厌的想法可要不得。

    把剔下来的猪骨头装进另一个麻袋里,用麻绳扎结实,而后胡大海就在周围转悠了起来。

    挑了根儿离地四米来高、碗口粗细,横向生长的松树干,胡大海瞅准位置,直接把那手里头的麻绳丢到了树干的另一头。

    “哈!”

    往手心里哈了两口热气,胡大海搓搓手,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拽着绳头呼哧呼哧的把这袋子猪骨头往树上吊。

    别看猪骨头不重,只有四十来斤左右,但吊可比背费力气多了,折腾了好一会儿,胡大海方才成功把麻袋吊到了半空中。

    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胡大海丝毫没有歇息的意思,直接朝黑豹和嘶风打了个口哨。

    把它俩吃剩的下水伙着切成两半的野猪头一起堆到不远处,胡大海闻了闻周围浓郁的腥臭儿,满意的拍拍手,而后就带着俩狗头也不回的往原先发现野猪坑的地方赶了过去。

    如果没办法将打到的猎物一次性全部带走,猎人们就会将所获所得通通装进麻袋里,吊到半空中悬挂起来。

    这是林区猎人们常用的手段。

    这种方法可以有效避免猎人不在的时候猎物被野生动物偷吃掉,非常好用,还是磊大爷活着的时候教给他的。

    而把下水和野猪头另外弄一堆儿出来摆在外头,这叫做“祭五仙儿”。

    是老猎人们再三强调、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尤其单人进山独猎,必须得有这么一步。

    所谓“祭五仙儿”,就是打到猎物后,要专门把下水取出来,祭给林子里的常仙、白仙、黄仙、灰仙、狐仙吃。

    据说东北五仙就爱吃腥的,得了祭品,就会在暗中使法力保护猎人不出意外,能够平平安安的回到家中。

    倘若吃饱喝足,兴致高了,它们还会在你离开后帮你守着你的猎物,驱赶那些闻味儿而来的野兽,直到你回来,它们才会悄然离开。

    马大爷最信这个,有一次喝多了拉着胡大海的手,大着舌头,神秘兮兮的跟他讲过这么一个故事。

    说那是七几年的冬天,他在林区里头打猎,无意间发现了一头四百多斤的黑面神,正在山坡上的林子里头遛食儿。

    当时他兴奋极了,带着狗帮从大清早一直撵到天傍黑,足足折了三条好狗,才把那脑满肠肥的黑面神给放倒。

    可那时候天色已经太晚了,他不敢在林区里头逗留,就按照“祭五仙儿”的步骤,给那黑面神开膛剖腹,取了内脏、下水出来,挂在不远处的荆棘丛里,树杈子上。

    干完这些,他就地挖雪,把那黑面神上上下下遮盖严实,然后就裹着大棉袄,带着狗匆匆回家去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喊上屯子里的熟人一起上山去抬黑面神,本来路上都做好要被野兽吃个差不多的心理准备了,可到了原地,却发现那黑面神的尸体完好无损,完全没有任何被啃食过的痕迹。

    倒是那些悬挂在周围的内脏、下水,一夜之间,被吃了个一干二净。

    当时就有人指着地上老长一段儿比手腕儿还粗的圆润痕迹,说这是常仙得了祭品,在这里帮他看了一晚上的猎物。

    从那以后,马大爷就对“祭五仙儿”这事儿是深信不疑,每每酒足饭饱之余,都会绘声绘色的给众人讲述他的这段传奇经历。

    胡大海自然知道这都是迷信的说法。

    不过抛去迷信色彩,“祭五仙儿”这种行为本身,确实对保护猎物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而且是有充分科学依据的。

    先说“常仙”。

    常仙,在东北指的就是蛇仙。

    秃顶子屯儿周围这块儿以前生活着不少白眉乌苏里蝮,也就是“土球子”,这玩意儿老毒了,整死过不少人。

    据说以前打仗的时候,区小队的民兵就经常把鬼子往土球子生活的地方引,这玩意儿对鬼子造成的减员,有时候能比战斗死亡的还要多。

    有人恐惧,就有人会去崇拜这东西,时间一长,土球子就成为了林区这片儿人嘴里的“常仙”。

    但马大爷遇到的,肯定不是乌苏里蝮。

    东北的冬天足足有零下几十多度,那满身肥膘的黑瞎子都遭不住,得去找地方儿猫冬,更别说区区小小蝮蛇了。

    按照马大爷的描述,能在大冬天整出那种大片圆润痕迹的,不出意外,应该是一窝正在合群的黄喉貂!

    黄喉貂,在林区又被叫做“蜜狗子”。

    这小东西黑头黄身黑尾,据说习性和黑瞎子一样,都爱上树掏蜂蜜吃,因此才被人起了这么个诨号。

    在大雪封山,踩在地上都冻伤脚指头的林区里,也就只有这玩意儿,还有闲情逸致在雪窝子里打闹了~

    马大爷挂着的那些内脏条子,八成就是被这些小东西给吃掉的。

    而之前所说,“祭五仙儿”为什么能对带不走的猎物起到保护作用呢?

    首先,那是因为脏器、下水的味道很大,冲鼻子的很,可以完全盖住空气中的生肉味儿。

    这可没有丝毫的夸大其词。

    见过杀猪的就知道脏器味道能有多难闻。

    更何况这还是野生动物,开膛剖腹时的那股子骚劲儿真不是一般人能顶得住的。

    前些日子他在院子里剖狍子,那内脏味儿一下午都散不干净,让他搁院子里犯了一下午恶心。

    而狍子,在野生动物里,都算味道小的了

    再者就是脏器这东西富含脂肪和营养,能够提供非常多的能量,口感也要比肉要更加的柔软、鲜美,野生动物也喜欢吃。

    倘有土豹子、老虎崽子这类食肉动物经过,它们就会优先选择去吃这些“祭品”,而不是去吃肉。

    吃饱了,它们就会自行离开。

    即便没吃饱,依靠嗅觉找到了藏匿起来的猎物尸体,但那也吃不进去多少,不至于第二天猎人赶过来的时候,啥也剩不下。

    这才是“祭五仙儿”的真实作用。

    ……

    回到之前发现的野猪窝后,胡大海就带着黑豹和嘶风在周围一通溜达、猛嗅。

    毕竟这是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难保不会有猛兽藏在暗处伺机偷袭,还是小心一些为妙。

    来来回回转了几趟,没发现什么异常,胡大海打了个手势,示意俩狗原地保持戒备。

    他自己则麻溜的掏出蛇皮袋子和猎刀,提提裤子踮着脚蹲在地上,专心致志的卸之前那头被他一枪爆头的母野猪。

    这头母野猪体型就要比公野猪小上不少了,胡大海目测了一下,最多也就一百五十来斤。

    耍个刀花,照例是开膛放血,去皮去毛,剁骨分肉,割蹄斩头。

    一通忙活下来,又是八十多斤野猪肉被胡大海分割好,规规整整的装进了蛇皮袋子里。

    扎紧袋口,胡大海心里很是满意。

    母野猪的出肉率要比公野猪大上不少,再加上自身膘头厚,价格可不是公野猪这种“贱肉”能比的。

    在林区附近的小集市,母野猪肉是可以按照正常饲料猪的价格去售卖的,绝对是值钱玩意儿。

    这年头可不像后世,没人待见母猪肉。

    相反的,因为母猪肉肥、油多、膘厚,反而很多人抢着买。

    胡大海小时候喜欢跟着老妈去区里买肉,就经常看到有人因为抢母猪肉大打出手,屡见不鲜。

    自己背上这点儿货,到时候拿到集市里,恐怕连十来分钟都用不了,就会被人群抢个一干二净。

    完全不用担心像后世那样,标价再便宜都卖不出去~

    “公野猪肉五毛一斤,母野猪肉一块一斤。”

    “就这么小半晌午,就挣了足足一百四十多块!”

    胡大海在心里盘算了一下,顿时就合不拢嘴了。

    要是每天都能有这么多钱进账,不用半个月,他就能攒出千把块来,把家里给彻底翻新重建一遍。

    胡大海的心里满是憧憬。

    有了大院子,他才能把自己的本事全部发挥出来,现在的家里太狭窄了,一牛一马加俩狗就已经没多少活动空间了,实在是逼仄的不行。

    不仅如此,盖了大院子以后,他和赵月月也能有更多的私人空间。

    到时候

    想到这里,胡大海顿时就嘿嘿一笑,嘴角勾起一抹奇异的笑意。

    不过随即他就立刻收敛了笑容。

    账肯定是不能这么算的,想想得了。

    自己这是运气好,才能接二连三的打到猎物,事实上猎人们在山上逛个好几天,都不一定能找到一根儿猪毛。

    这才是狩猎的常态。

    “还是得慢慢来,戒骄戒躁。”

    胡大海舒口气,轻声道。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后,胡大海把麻袋往肩膀上一扛,带着俩狗直接往山下走去。

    这时候尚还不到九点,回去喊上瘦子,手脚麻利点儿,赶在晌午饭前,他俩就能把这两头分好的野猪全部弄回屯子里。

    左手提骨头,右肩扛野猪肉,胡大海哼着小曲儿,脚步走的十分轻快。

    连肉带骨头一百来斤重的东西,此刻在他的肩膀上,竟仿若无物一般。

    不是他力气有多大,主要是心里头高兴。

    这人啊,只要一高兴,那身上的劲儿就跟使不完似的,蹭蹭蹭往外冒。

    “小喜鹊儿造新房,小蜜蜂儿采蜜糖~”

    “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

    伴随着自己那老公鸭一般荒腔走调的“歌声”,胡大海优哉游哉的出了红松树林。

    ……

    出了红松树林,胡大海歇都没歇,直接就一头进了红松树林里。

    红松树林就要比红松树林好走许多了,坡度都要平缓上不少,胡大海背着一百来斤重的东西,一口气走了快半个小时,方才停下来歇脚。

    “还是不如老爹和老妈啊~”

    胡大海揉了揉手腕肩膀,感慨不已。

    他记得小时候去集上卖东西,老爹肩膀上挑一百多斤的粮食,脖子上还架着自己,一走就是一两个钟头,都不带喘气儿的。

    老娘则是经常挑俩箩筐的白菜,大哥二哥跟那年画里的娃娃似的,一边儿坐一个,不带停的就直接走到集市去了。

    到了以后,老娘甚至还能脸不红气不喘的跟旁边儿的大婶子抢摊位,骂架那更是一次没虚过~

    跟他们比起来,自己真啥都不是。

    只是从那以后,老爹和老娘俩人的背,就越来越驼了

    胡大海轻叹口气,眼里闪过一丝温柔,遥遥望向家所在的方向。

    目光扫过一片绿油油的苞米地时,他的目光忽的一凝。

    那是一只白色的小东西,正在探头探脑的朝着苞米地里头张望,看起来很是谨慎。

    “这是”

    胡大海下意识的屏息凝视,待看清楚那东西的模样后,心脏顿时就不由自主的砰砰砰猛烈跳动了起来!

    那小东西通体雪白,连半张课桌那么大都没有,战战兢兢的站在苞米地前头,刚开始还十分警惕,一直都没有进去。

    可观察了一会儿,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后,那小东西就硬起胆子,仿佛定格动画一般,一步一步无比谨慎的踏进了苞米地里,对着嫩玉米杆子小心翼翼的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不过一有风吹草动,它就会就立刻停止进食,高高昂起脑袋,警惕的四处张望。

    四条细短的小腿更是微微低伏,一副随时准备夺路而逃的架势。

    胡大海用手遮住眉梢,远远的目测了一下。

    这小东西也就三四十厘米长,估计连五十斤都没有,长的十分瘦弱,跟痨病鬼似的皮包骨头,还没他身边儿的黑豹和嘶风大。

    从出肉的角度来说,这玩意儿甚至都不值得他放狗去撵一下。

    但胡大海却激动的浑身都在发抖,恨不得一个瞬移飞扑过去,将这小玩意儿狠狠的压在身子底下。

    无他,只因这是只麂子。

    麂子,在东北这块儿,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好东西,是老猎人口中难得的山珍之一。

    在这个绝大多数野生动物都被称为“贱肉”的年代,麂子却是个例外。

    这东西是为数不多能上得了厅堂,可以拿出来招待贵宾的顶级食材。

    据说市里最豪华的东北大饭店,每次招待富商、外宾、大领导,都会上一道小炒黄麂肉。

    吃过这道菜的大人物,那无一不赞不绝口,个个是回味无穷。

    口口相传之下,就导致这小玩意儿在东北这块儿的名气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离谱。

    一只六七十斤的麂子,在七八十年代,就能卖出几百块的天价!

    但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胡大海激动到浑身都在发抖。

    远处苞米地里的那一只,可不是普通的黄麂!

    那是几十年都不得一见,凤毛麟角般,稀有到令人发指程度的白麂!

    有多稀有?

    两个字:

    罕见!

    罕见中罕见!

    胡大海颤抖着手揉了揉眼睛,又掐了一把大腿,一时间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是不是因为最近太过劳累,眼花看错了。

    感受到腿部出传来的清晰痛感,胡大海深吸口气,心脏都快要从胸膛里跳将出来了!

    这可是白麂啊!

    这玩意儿放在古代,那是要进献给皇帝的!

    据书上所说,白麂那是只有盛世来临时才会出现的瑞兽,一旦发现,统治者就会立刻昭告天下,免税免赋、减轻徭役,士、农、工、商各阶层也会集体上表陈书,发起全国大祝贺!

    正儿八经的祥瑞之物!

    官方背书、盖章印证的那种!

    虽然后世的人都知道,所谓祥瑞,不过是统治者拿来维持、加固自身权利和话语权的东西,但架不住中华上下五千年,人均白毛控啊!

    在中国的神话和古书里,白色异兽统称为祥瑞,例如白象、白狮、白虎、白狐、白狼、白鹤

    甚至不限于动物,如瑞雪兆丰年

    即便是在思想开放的二十一世纪,人们知道动物白化的原因是因为基因缺陷或基因突变引起的,但却依旧对这些毛绒绒、白乎乎的动物喜爱不已。

    那满屏的许愿,就是最好的佐证~

    就比如胡大海,他就对白虎毫无抵抗之力。

    市里面有几个白虎他熟悉的很,一有空,兜里有了闲钱,他就会立马开车去找,价格多贵都在所不惜。

    每次他都是一大早就去,天黑了才会心满意足,一脸惬意的回来。

    就是人太多了,他还得搁后面儿火急火燎的排队,这点让他有些小不爽。

    咳,说的是动物园~

    市里的虎园儿里头养了好几个大白虎,性格温驯,和游客的互动性还好,每次都让他流连忘返,舍不得离开。

    就是门票涨价有点离谱,从原来的五块钱一路涨到两百,黑的一批!

    ……

    胡大海站在山腰子上都盯了那白麂子快有十来分钟了,黑豹方才迟钝的有所发觉。

    伏在齐腰高的荒草地里头往下一顿猛看,确定苞米地里的那团白色是只动物后,黑豹立刻就小跑了回来,对着胡大海的裤腿一顿挠,没敢出声。

    胡大海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打了个手势,示意它原地卧下不要走动,自己早就已经发现了。

    见主人没搭理自己,黑豹顿时就耷拉下了耳朵,按照指示委屈巴巴的趴在地上,把自个儿的大脑袋搁在俩前腿上,黑溜溜的小眼睛一眨不眨,直勾勾的盯着胡大海,同时呜呜咽咽的小声哼唧个不停,一副委委屈屈的模样。

    胡大海顿时就乐了。

    这戏精狗最擅长整这出了,赵月月在家就没少被它这幅自怜自艾、委屈求全、可怜巴巴的模样骗吃骗喝。

    不像嘶风,受了伤还梗着脖子硬装没事儿狗,主打的就是一个硬气。

    不过没能及时发现白麂,也不能怪黑豹。

    主要是他们在上,那白麂子在下,红松树林里头荒草还长得又高又密的,足足有四五十厘米,黑豹站在里头直接就被荒草给淹没了,视觉上非常受影响。

    莫说黑豹,就是眼神贼好的嘶风,一样也没察觉到。

    而且这地方恰好是处背风地,那白麂子所在的苞米地又远,自己是仗着身高加远视眼,所以才能第一时间发觉。

    黑豹看不见闻不着,没能发现那白麂子,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

    略微平复了下激动的心情,胡大海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在保证视野的情况下,尽量把身体伏低,免得惊吓到远处的这小家伙。

    别看苞米地里的那只白麂子瘦,但这小东西耳朵灵,眼神儿好,跑得还快。

    放狗去追是不可能的。

    就是把黑豹和嘶风绑一块儿,那也闻不着人家的尾气。

    即便侥幸追上了,就麂子那胆小敏感的性格,胡大海怀疑这俩凶神恶煞的货,能给那白麂子活生生吓出心理阴影来!

    这可不是他想要的!

    胡大海咬了根儿狗尾巴草,拍拍黑豹和嘶风的脑袋,示意俩狗蹲好。

    他自己则眯起了眼睛,一丝不苟的观察了起来。

    若是寻常麂子,胡大海早就摸过去找机会开枪了。

    但这是只极为罕见的白麂,打死那纯纯是在暴殄天物,属于完全浪费掉了这小家伙的价值。

    像这种难得一见的白化物种,必须得活捉才行!

    只要活着,凭借这小玩意儿,将来绝对可以创造出源源不断的财富来!

    而且绝对要比之前和顾建刚活捉的那头鹿王还要吸金!

    尤柯匡这还是只母麂子!

    胡大海兴奋的搓了搓手,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苞米地里头的白麂子,心里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

    那白麂子在地里头吃的正欢,抬头警戒的次数和频率也越来越少,显然是饿坏了,也不管嫩的还是老的,只要是苞米杆子,就往嘴里一顿猛造。

    玉米杆子这玩意儿又脆又甜,富含糖类,是山里的野生动物们最喜欢祸害的东西,不仅是麂子,野猪、野鹿啥的也喜欢吃这东西。

    胡大海远远的看着,没有选择去阻止白麂子祸害庄稼。

    一来是这玩意儿小,吃不了多少,二来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块儿地应该是王开放家的。

    “王开放”

    一想起这人,胡大海的脸色就不由得拉了下来。

    这货跟他年纪相仿,但仗着家里有几个小钱儿,有点儿关系,老是在屯子里作威作福、耀武扬威的,整天顶着个鼻孔看人。

    而且这人还专爱祸害干净小姑娘,是个实打实的地皮流氓、恶霸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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