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恐怖灵异 > 唇唇欲动倾此生 > 第80章 哈士奇(1)
    正在她悲伤间,照料她长大的日籍保姆抱着糖糖过来,说:“清少爷打电话过来,要我把糖糖送过去几天,叫糖糖好好教训一下邻居的狗!”

    她想起他养猫、养狗的手段就忍俊不禁,尤其是想到他帮出远门的邻居养的,血统纯正至极,长着一脸蠢相,又二到极点,极气人的哈士奇,就更加憋不住。

    当下,笑着吩咐保姆说:“糖糖恋窝,把它睡觉的小床(只有三个鞋盒子大)也带去!”

    保姆应了声,就回屋去办。

    只有她和其他受雇于南栀小姐的财阀养父家的日本人,叫总裁大人“清少爷”。

    这是因为南栀小姐的养父、养母,当初把总裁大人的名字翻译成日语,写在家庭成员一栏中时,无法把“徐长卿”的最后一个字翻译得有神韵,只好选了“卿”字在汉语中最有神韵的同音字“清”进行翻译,日语还是“清”。

    南栀小姐最爱看的电影《春の雪》,男主角侯爵嫡子松枝清显,不仅也正巧小女主角伯爵千金绫仓聪子两岁,也被称呼为“清少爷”,不可谓不巧!

    至于总裁大人从小愿意认可自己的日本名字,不得不说南栀小姐的养父、养母煞费苦心,把他名字翻译成日语的同时,还给他取了英文名字、法语名字、俄语名字和德语名字,那样,显得他拥有各种外语名字很国际化。

    甚至,南栀小姐的养父一开始就信誓旦旦地说,他们家是徐福的后代,他实际上就该姓徐,没多久,就真的把自己在日本的家族,作为分支加在了总裁他老家的徐氏族谱之中。

    弄得总裁大人对此十分无语。

    后来,听说那边第80任首相羽田孜也一直以中国人后裔的身份骄傲,讲他的祖先是随徐福东渡日本的部属,原本姓秦,后来才改姓羽田,曾两次回中国认祖归宗。

    他觉得日本还是有些人很不忘本的,觉得和一个不忘本的人一起姓徐,其实也挺不错。

    再说他要糖糖回去,教训邻居家的狗,那是惯例了!

    只要他帮出远门的邻居养的那只哈士奇犯大错,弄得一地狼藉,叫他看了就头疼,他就会召唤最爱欺负狗,也最善于拿捏狗的这一代糖糖过去。

    然后,给那只哈士奇以及小糖豆,还有糖糖顿顿吃除了他以外,所有福建人童年的噩梦——线面(小孩子吃得慢,赶不上它煮好后在碗中吸水膨胀的速度,会越吃越多),保证它们吃不完。

    吃不完就想走,都会被他叫住!

    小糖豆十分乖巧,实在吃不下了,就趴在饭碗旁边,绝不会再离开。

    同时,它又十分温顺,是不会主动攻击害它吃线面的邻居家哈士奇的。

    那就算了,随它趴着化食。

    糖糖可不是善茬!

    它吃不完想走,他叫住它,告诉它吃不完不许走,同时指向邻居家的哈士奇,说吃线面是因为它!

    糖糖居然能明白!立马就扑过去把哈士奇的狗脸给它挠花!

    往后,都不用他指哈士奇,只要再喂线面,糖糖就会炸,立马就扑过去教训哈士奇,每次都能叫哈士奇老实很久。

    好在邻居婆婆全家,远在她儿媳妇的老家昆明,看不到他们家的哈士奇被挠花的狗脸。

    就算他们想念自己家的哈士奇,视频聊天要看,那也是猫挠的,不是他挠的!

    猫和狗打架,主人哪好干涉?

    再说了,邻居家也有点不地道,本来说,只要麻烦他帮忙养一个月。

    结果,到现在都叫他养八个月了!

    之所以要这么久,完全是早有预谋的!

    邻居婆婆她家走之前,就找了装修公司重新装修二楼的住处,让临时请的店员(是熟人)平日顺便帮忙监工,装修好后,还要继续保持把窗户全都打开的状态,散发装修材料里的甲醛很久,等店员用甲醛检测试纸检测合格了,他们全家再回来住。

    总裁大人提出,可以把他们家哈士奇发最快的快递,寄到昆明。

    没想到,邻居婆婆她儿媳妇的哥嫂家刚学会走路的二胎宝宝,不久前被大狗吓到过,十分怕狗。

    至于叫她家雇的店员养,那就更不用提了!

    一开始,人家就说了,自己家孩子对宠物毛过敏,去年,养了一天豚鼠,就进了医院。

    总裁大人被坑,还得怪他家和人的邻里关系太好!

    被关系太好的人坑了,再见面,对方还可以笑得极为开怀。

    还有,他养萨摩耶养得极好,小糖豆经常替他去快递代收点取快递,还能叼着放了购物清单和钞票的篮子去街上小超市买东西。

    想来,整条街就只有他镇得住臭名卓着的哈士奇了!

    邻居家那只名叫“钱多多”的哈士奇,是众所周知的哈士奇中的哈士奇!打小,就展示出了惊人的天赋。其它哈士奇见了,都要心生自卑!

    不说它在家里怎样,只要它自己偷偷溜出门,出现在街上,所有商户见了都会立马心惊胆战,立刻给它主人打电话,近的就直接喊,叫它主人赶紧收了这孽畜!别叫它像野猪一样四处攻击,破坏他们店门口的盆栽花!

    钱多多那会,就像下凡的神兽一样,哪会听他们那些凡人摆布?

    总会趁着主人没追来,抓紧时间立马大展神通,一瞬千里,在街上很快杀个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

    它当然知道自己其实怂极了,在人面前连纸老虎都不如,不堪一击!

    它从来都很会找对手,只拿整条街所有商户店门口娇弱的盆栽花当做千军万马来冲杀。

    一旦入阵,它好不神勇,一路不知能冲坏、踩坏、咬坏多少盆!

    有好好的路它不走,就非要踩踏花盆狂奔,或者一跳好几米。

    直到被它主人拧住耳朵拎走,它大概都在想:“赵子龙当年在长坂坡,也不过如此!主人你有我如此神勇的部将,何必一路低声下气地跟这群凡人赔礼道歉?”

    为了消耗它过度旺盛的精力,婆婆他儿子五十多岁了,硬是被逼成了马拉松爱好者,每天天一亮,就拉它跑步,越往后,跑得越久。

    不然还能怎样?身为文明人,总不能把它丢了、卖了、杀了,它再顽劣,也是家庭一员!

    一开始,它很快就累得受不了,半路硬是耍赖,躺下就不再起来。

    可它主人拖也能给它拖走,就当是练习拖拽轮胎了。

    拖着拖着,一路磨掉无数狗毛,接着,很容易擦伤皮肤,它吃痛后会立刻弹跳起来,不得不继续跟着跑。

    吃亏的次数多了,就再也不敢甩赖躺地上了!

    这个方法极好!每天都能早早地把它格外旺盛的精力消耗干净,甚至是透支。

    以至于它白天再没有半分精力拆家,甚至,都没有力气叫唤半声,吃饭、喝水都是趴着吃、喝,自己出门溜达更不要提了!

    它回家要是不躺着养上一天,站起来腿都打颤。那是能趴着,绝对不会站着。

    从此以后,街上起得不够早的人,再也见不到它的尊容,也没听它叫唤一声,不是误以为它早已不在人世了,就是压根忘记了它。

    不得不说,它钱多多成了一条大隐隐于闹市,成功至极的隐者。

    如今,大不相同了!

    主人全家去了昆明,归期遥不可知,再也没人不干人事,每天天刚亮就硬拉它跑马拉松,累得它浑身酸痛,回来站都站不稳,喝口水都得抖得跟筛子一样!

    看人家狮子王,就从不是劳累命,总是稳坐钓鱼台,从不为难它!

    只叫它好吃好喝好睡,没几天,它那旺盛的精力就养回来了!

    人不可能面面俱到,狮子王对它们哈士奇一族还不够了解,暂时还没想到这一点!

    它们哈士奇本是雪橇犬,自己的主意很大,天生认为自己更靠谱,在基因里牢记着人类在冰原或雪原上很缺乏正确的判断力,经常误判冰层的厚度,看不出来深不见底的冰渊只是被雪遮住表面,方向感也远远不如它们,听人类的话,很容易万劫不复或者走很多弯路,靠自己分辨是非才对!

    因此,很不听话!即使离开了冰原或雪原,它们自己改变不了基因,仍旧那么认为,我行我素。

    再有,不能拉雪橇,英雄无用武之地,满腔热忱不知往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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