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玄幻魔法 > 帝国王权 > 第二十九章 闪金镇的夜生活(上)
    “喔喔喔。”看着铜镜里自己的模样,雷文笑着摊开手掌:“我的手艺还没有退步嘛。”

    他换上了从前混迹于蒙恩城的衣服。

    上身穿着紧趁利落的棕色亚麻衬衫,袖口收紧,领口微开,下身是一条宽松的白色亚麻长裤,脚踩黑亮皮鞋,看上去颇为潇洒不羁。

    前庭头发抹上一层油膏,长发扎成短马尾,最精巧的还是用碳粉抹在鼻根的一小片阴影,使得本来凌厉的面孔柔和了许多。

    要是第一次见面,任谁也不会将他和男爵联系到一起。

    “小蜜蜂要开始采蜜咯!”

    轻巧地踹开房门,雷文迈着欢快的脚步从政务大厅后门悄悄溜出了门。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了山,政务大厅所在的“中央街”行人渐少,但“酒馆街”却迎来了自己最热闹的时候。

    酒馆街也叫“佣兵路”,但其本来的称呼却是“采石场区”,因为临近鹰嘴山采石场而得名,本就是采石场矿工的集散地。

    后来佣兵公会在这里开设了一家分会,又有许多佣兵流入流出。

    无论是佣兵还是矿工,都是手上有钱的主儿,在结束了一天的辛苦之后总会想着将钱花出去。

    大大小小的酒馆就在这条街上蓬勃而起,短短二百米长的一条街,竟然挤下了四十多家酒馆!

    现在正是喝酒的时候,街上到处都是不差钱的酒客,一身皮甲的多半是佣兵和冒险者,穿着脏兮兮粗布衣服的大概是矿工。

    还有许多人穿着整洁的亚麻衣服,显然是平时在闪金镇各个店铺里头帮工的。

    “真是热闹啊!”雷文混在的汹涌人潮中,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人流就是财源,为了争夺客人,酒馆们也是各显神通。

    有的是在招牌上弄花样,要么做得极大,三米高的铺面五米高的招牌,隔着老远就能够清楚看到;要么在招牌上嵌进去各种酒瓶酒坛,一看就知道里面酒种齐全;要么用上了魔法手段,让自家招牌在黑夜里都放着彩色的光。

    有的将厨房摆在门口,厨师在石头搭起的灶台上烹饪,铁锅煎着熏肉,烤炉里烘着面包,肉香加麦香飘散开来,勾人馋虫,热得满头大汗的厨子再仰头灌一口啤酒下去,光是看着就那么爽,让人忍不住就要走进去喝两口。

    还有的酒馆,直接让女侍者穿着风骚而裸露的衣服站在门口,女郎手里还会刷弄着纸牌和骰子,显然不止有酒,里面的娱乐项目也是不少。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衣着清凉的女人靠在小巷的出入口,身上的布料加在一起都不够做件背心,只能勉强遮住若隐若现的要害。

    她们对着路过的每一个男人搔首弄姿,要是有人看过去,她们就会挺起胸膛,抬起大腿,将自己的“卖点”尽可能地凸显出来。

    “那位先生,别光看啊,只要二十个铜板,我这漂亮的胸脯就随你玩~”

    “嘿,亲爱的,别走嘛,只要十个铜板,我就能让你爽上天~”

    “喂~那几个佣兵哥哥,来看一眼嘛,我还有好几个姐妹呢,亲姐妹哦~”

    这种揽客的说辞,雷文见得多了,这些所谓的亲姐妹,互相之间年龄的差距可能要比母女都大。

    换做从前,雷文说不定就要扑进去,撒上一把铜币,好好地弄一个天昏地暗,但现在嘛,这种庸脂俗粉却入不了他的眼。

    来都来了,先喝酒!

    选了一家名叫“母马横幅”的酒馆,雷文推门而入,那股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酒精味儿、肉香味儿、汗味儿、脚臭味儿、劣质的脂粉味儿混合在一起,足够将人熏个跟头。

    随着气味儿一起到来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声音,喝酒时候的较劲声,吹牛声,争吵声,还有侍女被人拍了屁股的尖叫声以及紧随其后的耳光声。

    就像是一只跳回了水中的鱼儿,雷文轻车熟路地走到柜台边上,将两枚铜板拍在上头:“一杯啤酒!”

    沉重的橡木酒杯落在油腻的吧台上,雷文将其端起一饮而尽。

    没错,就是这种劣质啤酒专属的马尿味!

    “啊~爽!”

    炎热夏日,还有什么比一杯满是气泡的啤酒更能让人舒心的呢?

    “再来两杯!”说着,雷文又将四个铜板拍在了柜台上。

    酒保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二十多岁,五官分明、轮廓清晰,亚麻色的头发编成辫子盘在头上,颇有几分苏菲·玛索的神韵。

    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匀称的身体上穿着这个时代最常见的灰色粗布长裙,腰肢被束带牢牢捆着,也将那两团面包挤压得圆润而饱满,几乎是冲撞着要挤入人的眼睛。

    汗水浸透了她的脸颊和胸膛,显出一种油润的光泽来,起伏之下,更是要将人的眼睛都吸进去。

    当她弯着腰将两支酒杯推到雷文面前,那深邃的沟壑跃入眼帘,在昏暗的油灯照耀下,连方向盘上鲜艳的摁钮都隐约可见。

    雷文终于知道,这家名字起得古怪、门面也并不吸引人的酒馆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生意。

    在遍地都是庸脂俗粉的酒馆街,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出挑了。

    “嘿,美人,交个朋友?”雷文脸上带着笑意。

    伴随着金属悦耳的颤动,一道银色弧线划过半空,落进了女人宽敞的胸怀之中,那冰冷的刺激让她皮肤上升起一片鸡皮,原本冷漠的眼神立刻迸发出了火辣的热情:“佩蒂,你可以叫我佩蒂,你呢?”

    “嗯…你可以叫我温锐。”雷文的身躯微微前倾,嗅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浓烈而诱人的荷尔蒙:“我可以叫你佩蒂妮吗?”

    在凯恩斯帝国,名字后面加上一个妮字,就是对女性的昵称,通常是年长者用来称呼小女孩的。

    佩蒂以手掩鼻吃吃一笑:“你看上去可比我还小呢。”

    “但我一定比你见过的所有人都大。”雷文压低了声音:“说不定,到时候你还会叫我‘爸爸’呢!”

    “哦,吹牛的人我见得多了,还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自然呢。”佩蒂脸上带着笑意,身体却还钉在原地。

    一枚银币能买到她的笑脸,却还远远不够让她做得更多。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来试试呢?”雷文将一枚银币摁在她的手心,拉着这只柔软的手向自己的怀中探去。

    “嘿,那个黑头发小子!你在干什么!?”粗粝的暴喝声响起,佩蒂猛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

    雷文回头一看,只见一个满身肌肉的中年壮汉就坐在他身后不远处,正对自己怒目而视。

    “哈哈,老琼斯又拦住了一起对她女儿的调戏!这是本周第几个想要占佩蒂便宜的家伙了?”

    “第三个了,到这里的外乡佬,谁不得吃上一回亏啊。”

    “不过那小子看起来马上就要成功了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拉住佩蒂的手呢。”

    这些人的议论已经给出了足够多的信息,其实就算没有,雷文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无外乎拿自己的女儿当成活招牌,勾引好色的酒客,让人以为能够得手,从而套取数额不菲的小费。

    人性有时候就是这么贱,越是得不着的就越是想要拿到手,而且十分不愿意让别人先得手。

    要是运作好了,就靠着这么一个姑娘,足够让酒馆的生意好上十几年。

    在蒙恩城的时候,雷文也是看到吃不到的众多男人中的一员,但现在他可不打算再吃这种亏了:“你就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当然!”老琼斯秀着自己壮硕的三角肌:“蒙恩城的老兵!曾经亲手砍掉过三个脑袋,所以你最好还是安生一点。”

    雷文打开了真理之眸,视野扫过,在座的所有人,无论是佣兵还是矿工,没有一个身怀超凡力量,甚至连附魔装备都没有。

    他嘴角牵起一丝笑意:“可我足足付了两银币加六个铜币,蒙恩城的酒也没这么贵啊。”

    “蒙恩城是蒙恩城,我们闪金镇的酒就是这个价钱。”老琼斯张嘴露出一口黄牙,粗野地笑着:“能喝就喝,喝不起就滚!”

    经营酒馆多年,老琼斯一眼就能看出雷文不是本地人,当然要好好宰上一刀。

    对于这个帅气而多金的男人,佩蒂心中还是颇有好感,不想看到他吃亏,低声劝道:“我父亲脾气很大的,你还是快点走吧!”

    雷文对着佩蒂摊开手掌:“先把那两枚银币还给我。”

    他的目光滑向佩蒂的胸膛,温柔一笑:“或者,让我亲手把第一枚银币取出来。”

    老琼斯的拳头重重捶在桌子上,震得酒杯都飞了起来:“小子,再敢胡说,我就把你扒光了扔出去!”

    雷文轻佻地说道:“那你大可以试试。”

    眼见两人针锋相对,酒客们顿时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开始起哄。

    “老琼斯,你难道年纪大了就软了?上去揍他啊!不打掉他两根门牙,之后你这酒馆怎么开啊?”

    “那个叫温锐的小子,别光说啊,上手!掏她!”

    “嘿,我赌十个铜板,这小子在老琼斯面前撑不住十秒钟!”

    老琼斯却没有被起哄声冲昏头,酒馆里打架是常态,可要是砸坏了桌椅板凳就不好了,这些可都是他利用佩蒂的美色积攒出来的,一点都不舍得浪费。

    从鼻子里喷出一口酒气,老琼斯亮出了胳膊上的肌肉:“小子,咱俩来掰掰手腕,要是赢了我,两枚银币随你带走!要是输了,你自己脱光了滚出去!”

    “喔喔喔,那可不行。”雷文摆着右手食指说道。

    老琼斯不屑道:“不敢的话,就回家吃奶去!”

    雷文笑着摇头:“那两枚银币本来就是我的,我为什么要和你赌。”

    说着,他看向佩蒂的胸口:“要是我赢了,我要她也把自己脱光。”

    “小子,你别太过分了!”老琼斯的脸像乌云一样阴沉。

    雷文嘲讽道:“怎么,对你那身腱子肉没有信心?”

    “放屁!”老琼斯揉着手腕,咚一声将手臂搁在桌子上:“等一会儿光着出去,有你哭的时候,这条街上可不只有喜欢女人的家伙!”

    雷文活动着肩膀站起身来,大大方方地走到了老琼斯对面坐下,将胳膊同样放在了桌上。

    他的体格堪称矫健,但与老琼斯相比还是不够看,手腕的粗度足足差了一倍。

    这让在场的酒客们连下注的欲望都没有——两人的差距太大了,没人认为雷文能够获胜。

    这时候已经有人自发做起了裁判,走到桌边挥舞着手臂:“三、二、一!”

    “开始!”

    咔、砰、咣当!

    油腻的桌面上昏暗的灯光被震散,一只手臂被死死压在上头,酒杯跳起落在地上。

    一场干脆利落的胜负。

    酒馆里鸦雀无声。

    因为被摁倒桌子上的不是雷文,而是老琼斯!

    他的手臂又红又亮,就好像是一根巨大的肉肠,在场的佣兵们都知道,这是因为他的肌肉严重拉伤、以至于充血水肿!

    “老琼斯…竟然输得这么彻底!?”

    在场的酒客多是本地人,对老琼斯的实力非常了解。

    虽然已有五十多岁,但拥有蛮族血统的他,体格之壮硕不下于任何一个诺德小伙,即便是现在,也能脸不红气不喘地扛起一头八十公斤的生猪,三十公斤的酒桶在他手里就像是轻飘飘的气球。

    在母马横幅开张以来的二十几年里,老琼斯唯一一次失利是在五年前,面对雪枫领的一位受封骑士,也就是那之后,他的妻子不再露面,站在柜台后的变成了佩蒂。

    “这家伙,难道是一位…超凡?”

    听着众人议论,雷文活动着自己的手腕满意一笑。

    吸收魔核带来的力量增益远远超出了他的预估,那是对骨骼、筋膜、神经和肌肉的全方位的加强,就算比不上一阶骑士,差距也不会打上太多。

    这只用了两枚魔核而已。

    老琼斯一声大吼:“他才不是什么超凡,是我自己轻敌了!庞培,我现在就雇佣你们,赶走他,我给你们每人五个银币!”

    被点到名字的佣兵却没有第一时间行动,雷文的表现实在是太惊人了,他不会为了这点钱就冒险。

    “贪婪的吸血鬼,好了,你赢了,十银币!外加一周的啤酒不限量供应!”老琼斯报出了一个让自己心头滴血的价码。

    角落里,一队由四个人组成的佣兵从座位上起身,拿起各自的武器,不怀好意地走了上来。

    这四个人身上都穿着皮甲,腰上或是挂着长剑,或是挂着弯刀,看似是随意走动,却已经完全封住了雷文的所有退路。

    这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老佣兵。

    “嘿,小子。”庞培是一个眼角长着肉球的中年人,他阴恻恻地打量着雷文,掂量着手中锐利的钢剑:“就如同帝国古老的谚语所说,明智的男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撤退。”

    “你看起来不像是个蠢货,那么就该知道,为了女人,和四个佣兵在狭小的房间里殴斗,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雷文靠在吧台上轻轻一笑:“那你有没有听说过另一句话?聪明的男人,不会站在即将倒塌的建筑里。”

    庞培的目光微微阴沉:“朋友,你既然懂,为什么不现在就走呢?这样对你、对我们都好。”

    “因为处在危险之中的不是我,而是你们。”雷文叹了口气,随手抓起吧台上的一支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庞培自负一笑:“看来你还不懂自己面对的是谁,我,庞培,佣兵公会e+级小队队长,曾经带队斩杀过一阶魔兽。”

    “就算你真的是一阶超凡,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又能拿我们怎么办呢?你可没有魔兽的毛皮和爪牙。”

    雷文仰头喝了杯酒:“所以呢?”

    “庞培,你再不动手,我可不给钱了!”老琼斯此时已经被人扶了起来,满头冷汗地坐在椅子上:“把他打出去,只要不弄死怎么都行!”

    庞培的脸上闪过一丝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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