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煜说不会娶梅婉吟,孟偃不由看了他几眼。他见孟煜神色虽轻佻不羁,却不似作伪,想来是真下了决心。
“你与梅家二小姐的婚事,是板上钉钉的事。你同意也罢,不同意也罢,这婚终归是要结的。”孟偃沉声道,语含警告。
孟偃话中的意思,孟煜再清楚不过。不外乎就是要绑着他,按头成亲呗,哪怕他人真跑了,估计也会找个人,替他与让梅婉吟拜堂。
孟煜一开始就知道,这桩婚事不是那么容易拒绝的。他也懒得再与孟偃废话,逞口舌之快,毫无用处。
“你要没其它的事,我就先回房了。”孟煜懒洋洋站起身。
孟偃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便施施然往书房门口走去,在他正要跨出门时,身后传来孟偃低沉的嗓音,还带着一丝无可奈何。
“阿煜,你少犯些浑,凡事你需得多为家里着想。以后这个家,是得靠你的。”
孟煜脚步一顿,他没有回头,只是耸耸肩,漫不经心道:“你才是卫国公世子。孟家的责任,你别扔给我。”
“哥,你可得长命百岁。”
“阿煜,战场上刀枪无眼。今日不知明日事,哪来的长命百岁。”孟偃轻声一叹。
孟煜之所以能为知名绔纨,很大程度上是孟偃纵容的。
卫国公孟靖常年驻防在北疆大营,鲜少回京。从孟偃十四岁起,卫国公府就由他掌家,而他对孟煜的态度就是,只要不谋逆,不违国法,其它的就随意。
孟煜想做什么,皆可。
孟偃根本就不希望孟煜变得优秀,因为他不想孟煜有一天也被派上战场。孟家总要有人孝敬父母,承欢膝下,为孟家延续香火,开枝散叶。
他做不到,那便孟煜来。
让孟煜成为纨绔,成为世人眼里不学无术的浪荡子,是对孟煜的一种保护,能让他一生衣食无忧,安全无虞。
前世,孟煜也是在孟偃死后,才明白他哥的用心良苦。
那么这一世,就换他来保护孟偃。
孟煜住在卫公国府的凌云院。
院子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他一推开房门,就觉暖意融融,一股暗香扑鼻而来,似阳春三月里的草木香,清新且雅致。这香气极浅极淡,却溢了满屋。
这是孟煜最常用的熏香。
此香味浅,要有这样满屋的香气,熏香至少已经燃了两个时辰。
“还是崔姑娘贴心,这准是知道公子今日回来,一大早就将屋内的熏香点上了,还将木炭也烧上了呢。”冯昭笑嘻嘻地道。
孟煜微挑眼角,斜睨了他一眼,道:“我什么时候回府,是你告诉她的?”
“哪能呢!我何时这样嘴碎了?”冯昭摇着头否认。
“不是他说的,爷可别错怪了人呢。”一道清脆娇俏的,笑意盈盈的声音响起。
随着音落,只见门帘一挑,进来一年轻的婢女。
此女身形高挑,姿态曼妙,正是凌云院的掌事大丫鬟崔萍萍。
初冬的京都,天气已寒意迫人。可崔萍萍身上只穿了件葱绿色的薄袄,下着一件嫩黄色的撒花长裙,显得十分鲜嫩可人。
“奴婢听说爷近几日会回京,便日日都叫人暖着屋子,点上熏香。今日可不是凑巧呐。”崔萍萍声音如出谷的黄鹂,声声清脆,字字婉转,听在人耳里,十分悦耳。
“呵呵,公子屋里有崔姑娘打理,果然最是妥贴。有姑娘在,那小的就先行回屋了。”冯昭笑着告退。
听到冯昭的话,崔萍萍脸上微微泛红,轻声啐了他口。
孟煜抬眼皮,撩了两人一眼,笑笑没说话。
崔萍萍不仅是凌云院管事大丫鬟,还是孟煜的贴身丫鬟,更是孟夫人给他精心细选的通房,从孟煜十三岁起,便跟在他身边伺候。
崔萍萍的颜色极好,肌肤白皙,唇不点而红,一双眸子若秋水盈盈,让人一看就忍不住心生怜爱。
孟夫人原本挑中她,只是为了给孟煜情事开蒙所用,放在屋里当个暖床的丫头。
可没想到,崔萍萍做事十分伶俐,到了凌云院没多久,便成了院里的掌事大丫鬟。几年下来,孟煜院子里的一应事务,她竟能做主五六分。
“爷,坐了十几日的船,可是乏了?奴婢侍候你换身宽松的衣服,松快松快吧。”崔萍萍纤纤玉手攀上了孟煜的衣襟。
孟煜一抬手,捉住了她如削葱根的指尖,斜斜挑起桃花眼,扫了她一眼,声音慵懒且戏谑。
“你想让爷如何松快?”
崔萍萍的脸红了红,嗔了他一眼,轻声道:“爷一路奔波劳累,奴婢是想给爷捏捏肩。捶捶腿,让爷能好生歇息一晚。至于”
“至于其它的,等爷休息好了,想,想怎么样都成”
说到最后,崔萍萍声量越来越低,头也越垂越低,十足的含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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