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58年育良种过灾荒 > 第97章 蜜薯出来了
    “娘,晚上咱们熬鱼汤喝,龙王潭的白鳞鱼。”晚上在大食堂吃过饭,自从林专员离开了大食堂之后,食堂里定时定量的大锅饭每个人只能吃个半饱。

    回到家里,林瑞从厨房里端出来一个瓷盆,里面有六条白鳞鱼正欢快的游着。

    林小平惊呼一声,刚想叫出来,就被林瑞连忙捂住了他的嘴巴。

    “不许叫,把别人叫过来了你连鱼毛都吃不上。”林瑞吓唬他,龙王潭的白鳞鱼不好钓,只有走了狗屎运的人偶尔才能钓上来几条,平康爷钓了几十年了,听说都没有钓上来一条白鳞鱼。

    就算队里最穷的人家钓上来白鳞鱼也不舍得卖。

    上次队里给林瑞家建房子的时候,林瑞钓上来几十条白鳞鱼请大家喝白鳞鱼汤,当时凡是喝了白鳞鱼汤的人都说赚到了,直接扬言,以后只要林瑞还有活干,招呼一声立马过来,只为那一口鲜美的能把舌头吞掉的白鳞鱼汤。

    那鱼汤的滋味儿,喝一次能回味八辈子,怪不得林镇江在上战场前他爹独独让他喝一碗白鳞鱼汤。

    之后大家都听说了林瑞的鬼话,白鳞鱼晚上咬钩凶的很,至此之后,龙王潭的旁边经常见到守夜的人,可惜钓上鱼来的人寥寥无几。

    后来毛屠子脚踩狗屎一个晚上拉上来两条,把这家伙高兴的差点提溜着白鳞鱼围着整个后林队转八圈,唯恐别人不知道他钓上来两条白鳞鱼一样。

    后来毛屠子熬汤的时候,据说门口直接蹲了十几口子老少爷们,搞到最后每人分一口,毛屠子自己只落了半口入肚子,发誓以后再钓到白鳞鱼,绝对不让大家知道了。

    最苦恼的就是平康爷,自个儿很挠头,不知道啥时候告诉过林瑞白鳞鱼晚上咬钩凶的事情。期间平康爷也准备给龙王潭守夜,可惜被他家儿子给拉走了。

    这么大年龄的人了,到时候别管材板板还没睡上,先去找龙王爷聊天去了,到时候子女还不懊恼死。

    应月娥看到盆里的白鳞鱼,眼里也满是惊喜,他觉得一定是儿子给龙王爷送礼了,别人一辈子都不一定能钓上来白鳞鱼,儿子隔三差五都能拉上来几条。

    最近伙食实在差,天天野菜汤,汤里面随便洒点面粉只能浑浑水而已,就说是野菜粥,咸菜疙瘩也开始限量不说,就连三合面饼子原来都是巴掌大,现在一个巴掌能贴俩。

    没有油水不说,还吃不饱。最近厨娘都饿的有气无力的了。

    应月娥连忙去引火,烧水,林瑞学着毛屠子当时做白鳞鱼的样子,只是一手捏着鱼头,另一只手的食指跟中指夹着鱼腹上部往下一点一点的挤掉肚子里的内脏,然后整条鱼扔进滚烫的锅里白水开煮。

    毛屠子曾言有机会的话他会把那纤细的鱼肠打理出来熬汤,味道更加鲜美,林瑞是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那个功夫搞鱼肠的。

    不大一会儿,浓郁的鲜甜味道从陶盆里忽忽悠悠的飘荡了过来,勾引的林小平围着锅灶馋的直打转。好像一直饿了三顿的小奶狗终于找到了亲娘一样。

    “娘,你先烧着火,我去水塘边拔几颗小葱,我记得的毛屠子熬鱼汤的时候就是放了小野葱,那味道才好喝的呢。”林瑞跟母亲说一声,把勺子递给林小平让他小心搅拌,连忙推开门跑了出去。

    “哥,哥,快点,我都饿了。”林小平哧溜着口水,冲着跑到门口的林瑞叫喊着。

    小野葱只要留下一个根瓣,来年就会发一丛,这东西在后林队多的是,特别是水塘边,甚至田野里抬田沟旁边都是的,特别是春天最嫩的时候,抓来一把炒鸡蛋吃,那味道美的比肉好吃。

    当然,这是林瑞上辈子时候的吃法,要是现在这个年代林瑞说小野葱炒鸡蛋比肉好吃,别人用眼神都能鄙视死他。

    这年头大家伙最馋的就是肉和糖。

    一个是补充能量,一个补充蛋白质。

    林瑞随便的在水塘边,拨开一片水草,就着朦胧的月光就能抓一把水嫩的小野葱,回到家里,随便用竹瓢打水冲洗干净,这年头家里连把刀也没有,不要说剁了,随手掐成一段一段的小葱花。

    刚好这个时候锅里的白鳞鱼已经熬成了浓浓的鱼汤,鱼肉,鱼骨,鱼鳞已经全部搅碎熬化了,应月娥抽掉锅灶下的火柴。

    林瑞捏起一点盐疙瘩用一根擀面杖擀碎了,抓起一些撒到汤锅里,尝一下咸淡,味道刚好,便抓起一把小香葱撒进锅里,那股子鲜香甜浓的味道立马直冲脑门。

    “哥,快点,快点,好香啊,就是这个味儿,就是这个味儿。”

    林瑞拿起碗,舀满了一碗的浓白的鱼汤,第一个递给了应月娥:“娘,给你先尝尝看看味道正不正。”

    应月娥笑着对林瑞摆了摆手;“给小平,他早都饿了,娘还不太饿。”

    林小平眼中露出喜色,刚想去接这碗鱼汤,林瑞眼珠子一瞪,林小平立马顿住了,伸出去的手立马就缩回去了。

    林瑞这才把碗再次的递给应月娥:“娘,下一碗我给小平盛,这一碗你先喝,现在队里大食堂啥伙食我还不知道啥样子,你先喝,盆里这么多呢,少不掉他吃的。”

    应月娥看了看林瑞,又看了看林小平,虽然让林小平馋的直流口水,还是对应月娥摆了摆手说到:“娘,家里你干活最多,累的最很,你先喝,锅里还有呢,我哥不会少了给我喝的。”

    应月娥看着懂事的兄弟俩,都言长兄如父,如今林瑞大了,已经可以管教弟弟了。

    应月娥只觉得眼睛有些湿润了,连忙接过来这碗浓白的鱼汤,高兴的说到:“好,好,娘喝,你们兄弟俩都懂事了,娘真的很高兴。”

    林瑞看到母亲喝下第一口,这才盛了一碗给弟弟林小平:“小平要多喝点,这次至少熬了四碗汤,我喝一碗,剩下的都留给你。”

    像林小平这么大的孩子,再加上这个年代,就算嘴里不断吃的,也如吃不饱一样。听到林瑞的话,林小平吸溜了一口浓白鱼汤,嘿嘿的至乐:“嘿嘿,还是哥对我好。”

    林瑞把自己的一碗也盛出来,便跑到墙角的那一堆对方引火用的干草堆里扒拉了几下,几块拳头大的红薯便从草丛里滚了出来。

    “红薯,红薯,哥,你又在山里挖到红薯了?”林小平惊呼一声,差点跳起来,汤喝的再多,也是个水饱,在感觉上始终没有红薯之类的高淀粉食物压饿。

    当人饿到一定的程度,他只会在乎能不能填饱肚子其次才考虑味道的事情。

    林瑞嘿嘿一笑,从里面挑出来几颗小点的红薯疙瘩,扒开火塘埋了进去。看到母亲担忧的眼神,林瑞笑着说到:“娘,不用担心,这是一片隐藏在山谷里的野红薯,放心,不是咱们生产队里种的红薯,等会你吃到就知道了。”

    林瑞经常往家里拿红薯,花生啥的,虽然每次都说是一个隐蔽的山谷发现的一片野红薯,应月娥始终心存担忧,怕就怕林瑞是在不该挖的地方挖的。

    应月娥犹豫了一下:“小瑞,你大了,也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你现在还给咱们公社里做事,公社里连自行车都借给你了,你可不能做对不起大家伙的事。”

    林瑞心中不由的一暖,这就是现在的人们,就算是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都心存国家大义。

    林瑞上一世更是感受到国家强大带来的好处,他埋好红薯,正色的看着母亲,严肃的说到:“娘,我是你的孩子,你是我的娘,我疼你一辈子,国家也是我的母亲,我也会爱他一辈子的,我怎么会做那种事呢。”

    “凡是做对不起人民的事,都会被打倒的,都不会有好下场,你看林瘸子爷俩,他们以前是地主,国家给了他们悔过自新的机会,他们不把握,还伤了看守员逃跑到咱们这里。背地里投敌,成为隐藏在咱们人民群众中的敌特,最后落的什么下场?”

    林瘸子爷俩是敌特的事情大家已经知道了,甚至俩人的真实身份也被查了出来,听到儿子的回答,应月娥很满意的点了点头,接着一家人就高高兴兴的喝起了浓白的鱼汤。

    鱼汤喝完,埋到火塘里的红薯蛋子也烤好了,用小棍小心的拨开灰烬小心余火,一人先分了一个黑疙瘩。拨开外面一层的烧焦黑的外壳便露出了里面嫩黄色的红薯肉。

    一股子薯糖特有的香甜味儿直冲鼻子,红薯独有的糖分,就算是已经喝汤喝饱了,还是忍不住让人吞着口水。

    林小平嘴馋了,随便扒拉了外面烤焦的红薯皮,就忍不住啃 了一口热气腾腾的红薯肉,烫的他只吸溜冷气也不舍得吐出来,手里的红薯左手换右手,来回倒腾着也不舍得放地下。

    林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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