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王潭上空的山壁陡峭垂直,要想安装引水竹筒,难度不下于在悬崖峭壁上建造房子。
林瑞在底下端详了一番,不禁的有些气馁,但是不死心的林瑞依旧想要向上去考察一番,在上面源头部位拦下水源引水下来,真要成功,只需要一些木板,搭建一道大饮水槽就够了。
顺着龙王潭侧面,林瑞沿着一条向深山的小路走去,倾斜着向上便能走到泉眼附近的位置,而如果往西边去,又是一片低矮的山头,山上多是灌木枯草,那边就是前林队的地界了。
从西往东,翻过南山,就是孙营的地界,山头越往 东越大,地质结构也开始发生变化,到了朱楼那边的大山上,已经开始丛林密布。
如果从高空看去,这片山脉唯独后临南山的这一片宛若头顶的一块疮疤一样。
林瑞手脚并用,地上的杂草大多干枯,野枸杞,荆棘条,酸浆果,野枣树等各种灌木今年也格外的低矮,因为长期干旱,也都濒临死亡。
林瑞就拽着一片荆棘条很快的来到了龙王潭上空泉眼的位置,可惜,从侧面往泉眼的位置看,山体如刀削斧劈一样,四周无攀爬之物,百米的距离更难接近,林瑞叹了一口气,看来是从上取水的想法是难度更大了。
林瑞找了个平坦的地方,躺在山坡上,随手抓起旁边的一颗红紫的酸浆果拿在手中,这东西开胃,附近的社员们对它是又爱又恨,吃了更饿,不吃馋的慌。
除了小孩子嘴馋了会忍不住吃上几颗,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大人是不敢吃的。这年月饭都吃不饱,凡是跟开胃有关的食物都被统统摒弃了。
这玩意儿几乎都是各种鸟类或者野兽食用,所以漫山遍野都是的。
现在就连林瑞都不想把他往实验空间里移植。
林瑞捏在手里正准备尝一尝味道的时候,突然的,只看前方传来一阵哗啦啦的搅动灌木丛开路的声音。
林瑞豁然翻身,嘴里惊呼一声:他奶奶的,不会是大山深处的野猪又跑过来就食了吧。
眼看那搅动的灌木丛越来越近,林瑞心中一动,伸出右手,旋涡瞬间把林瑞吞噬,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经历了上次差点被敌特打黑枪的事件后,林瑞是越发的惜命怕死。
林瑞来到空间,凝视着前方的那一处被搅动的灌木丛。突然的,只看那灌木从来径直钻出来一个脑袋。
林瑞轻出了一口气,哪里来的野猪啊,分明是一个身穿长袖,头上戴着一顶竹笠,手里拿着一根长棍,正一敲一打的拨开灌木在赶路的社员。
而林瑞正准备翻身回去查看一下实验空间里那片庄稼的种植情况的时候,却不料丛前林队那边的方向,又有一道身影,同样的装束,灰色的长袖褂子,头戴竹笠,手里提着拨棍丛那边的山坳里正在往这边赶来。
不大一会儿,这两个身穿一样服饰的二人走在了一起,这二人竹笠都压的很低,当碰面的那一刻,俩人仿佛并不认识一样,直接侧身而过,林瑞却在实验空间里看的明白。
这俩人在身影交错的那一刻,俩人分明各自交换了一件东西,二人因为缩手过快,林瑞也不清楚二人交换的什么。只不过这二人诡异的行径,却引起了林瑞的猜疑。
先不说二人这一身不同寻常的装饰,就说这时天气大旱,大家都忙着抗旱保粮,能挑一桶水,就能多救活一棵庄稼,队里谁会闲的没事来山上晃悠。
而且荒山野岭的不说蛇虫鼠蚁众多,说不定还有大山深处跑出来觅食的野兽。庄稼地都快旱死了,不保水的山上更不耐旱啊,山里的食草动物就会跟着往水草丰盛的地方迁徙,而食肉性动物自然要追着他们的口粮移动。
并且,林瑞在俩人的身上都看到了不同寻常的东西,手枪,俩人的腰间都别着手枪,就在一阵山风吹过,露出了其中一人的一片衣角才让林瑞看到了一柄手枪正别在腰间。林瑞瞬间激起了浑身冷汗,还好刚才他并没有什么意动,否则此时已经说不定就成了枪下亡魂了。
突然的,林瑞想起了当初季光明给他解说的那个敌特案件:国外敌特组织人员。
这两个人莫不是这个敌特组织中的人?
林瑞连忙来到操作台前,上面正放着一把黑漆漆的手枪。这是一把造型特殊的手枪,里面并没有子弹了,林瑞按下开关,退出弹夹,然后又咔嚓一下推进手枪里。
在自己找不到匹配的子弹之前,这把手枪=破铜烂铁,最大的作用就是当暗器砸人。
迫于当时的情况,林瑞想要掩盖他从敌特手里逃生的事实真相,只有收掉他手里的枪。
这把手枪林瑞已经把玩了好几次了,所以,在看到那个黑衣人腰里别的东西的时候,才肯定就是手枪。在这把手枪的侧面,有一个印铃:。林瑞揣摩了很久,也只能把这串数字当做一个编号。
随着那两个人消失在茫茫大山里,林瑞又把手枪扔在了实验台上,想了想,看来帝国主义忘我之心不死啊。只是这茫茫大山,不要说现代社会,就算是林瑞重生时的社会想要在大山里找个人也是大海捞针。
而且,就凭借林瑞的小身板,就算碰到俩人也是送人头主。
空间里,黑土地的红薯已经被林瑞连根拔起一大片,只留下一棵当种子,随之种下的就是林瑞当时在麦场找到的一粒麦穗。可惜林瑞只在上面揉下来十粒种子,种植出来的只有八粒,其他的都是坏种,经过一茬的收割,如今已经种下了二百多棵。
可惜现在的小麦品种实在不好,一穗小麦只有一二十粒小麦,比起后世的四五十粒麦子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林瑞知道这是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事情,只有对良种加以改良,给土地合理施肥,小麦的亩产才能高达一千四五百斤的程度,现在的小麦亩产,就算丰年也只有十分之一的产能。
按照一天一夜是一季庄稼的成长周期来看,现在林瑞种在黑土地四个角的两棵榆树,两棵榉树,都已经长到了十来米那么高,基本都有手腕那么粗。
低矮的作物是一片花生,这是林瑞准备用来榨油的。
又把空间里的庄稼能收了都收了一遍,特别是棉花,一株棉花树丛成长开始到衰败,至少能摘一斤棉花,还有同等重量的棉籽。
棉籽在这个时期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不但可以炸成棉籽油,就是棉籽也是不可多得的食物,烘干碾碎之后,筛出细粉面,就可以跟其他的面粉参合在一起做出面条,饼子等充饥的食物,因为里面含有油脂而又特别抗饿。
收拾好了一切,林瑞又把自己的盛水竹筒灌满水,手里抓着一株超级鱼食萍走出了空间。
打眼望去,四野枯黄,一副天地大旱的模样,让山上的植物大面积的枯萎。
“林瑞,林瑞,你小子跑哪里去了?山里有狼,可不准跑里面去啊。”刚出实验空间,就听得林平康的呼叫声。林瑞这么长时间没有从山上下来,这小老头有些担心了,扔下手里的鱼竿,正往山上找了过来。
“在这儿呢,这就来了,您老这老胳膊老腿的,可别往上爬了啊,万一有个好歹我这小身板可担不住啊。”林瑞看到这个情况吓的赶紧往山下跑。
“哈哈,别看老头子我年龄大了,论爬山可比你这小豆芽强多了,你还是多吃点饭补一补你这豆芽菜小身板吧,扔给狼都不吃你,浑身上下没有四两肉。”林平康老爷看到林瑞无事,也轻出了一口气,以前咋就没发现这小子有这么大的本事呢。整个后林队的水可都是他解决的啊。
人老了,没有比看着队里的后生有出息再让他们高兴的事情了,特别是林瑞还是他同宗同族的少年郎。
这个时代的人的集体荣耀感爆棚啊。
“平康爷啊,老不以筋骨为逞强,我看你还是安稳的去山下面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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