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一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一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一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一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一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一些、重一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一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一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那场宴上,陆亭遥也在。

    那是他们的第三面。

    许久之前的事情了。

    没想到……

    他还记得。

    竟这样用心。

    “焦尾”是传世名琴,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不轻易面世,想来阿遥并未见过。

    可是,他翻阅典籍,按照书中所载,将“焦尾”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

    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对印上了“焦尾”的典故。

    足见用心。

    沈骊珠袖口浅蓝,纤手探出,抚上那琴。

    细细慢慢,一寸寸摩挲。

    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像极了触景生情。

    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 “骊珠,我知道,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我做得不好,不喜欢也没关系,但你别伤心……”

    “不。我很喜欢。”沈骊珠抬起头来,眼底似隐有盈盈泪光,“阿遥,谢谢你。只是我心里曾发誓不再为谁抚琴,恐怕要辜负了你的琴。”

    她感到十分地抱歉。

    “没关系的,骊珠。”

    陆亭遥始终是陆亭遥,他跟李延玺那个混蛋一点都不一样,他还是那样的温柔,从不会做任何勉强她的事情。

    “送你琴,并不是要你抚琴给谁听。只是想着,万一哪日你兴之所至,想抚琴了,不至于因为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琴而遗憾。”

    陆亭遥看着沈骊珠的眼睛,他的眸色很浅,没有丝毫攻击性,就像是美玉浸入水中,温柔得令人心尖发软。

    “哪怕是偶尔弹一弹,愉己也可。只要能博你一笑,都不算辜负了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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