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恐怖灵异 > 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 第111章 这次赚了多少钱?会认主大大金猫
    老房子的堂屋,一家子人全都到齐了,林母彩云,刘娟带着两个儿子,秀兰抱着女儿。

    “爸爸,抱!!”

    晓霞半个多月没见他爸爸,挣扎着要从妈妈怀里出来让爸爸抱。

    林岳的两个儿子也都抱着他的大腿,表达想念。

    林恒把东西放下,擦了擦汗,走过来抱住快要哭的女儿笑着道:“乖宝宝有没有想爸爸呀?”

    晓霞将脑袋枕在爸爸肩膀上,娇气的说:“晓霞可想爸爸了,妈妈也想!”

    “我的好宝贝,来爸爸亲一个。”林恒被女儿的可爱融化了心窝窝,亲了亲女儿白嫩的小脸。

    “爸爸不要出去了,我要爸爸。”晓霞擦了擦眼睛,小女孩都想念的掉小珍珠了。

    “二哥,你是不知道,你走了后晓霞每天都要拉着我们去找你,找不到就哭。

    我们说你上山了,她每天都要拉着我们往山上走。”彩云笑着说道。

    林恒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老婆,她目光之中流露着关心和思念很明显,柔柔的目光仿佛那迷人的秋水一般。

    四个人上山,就林恒和大侄儿一连近二十天没回来,秀兰肯定担心不已。

    “没事,我回来了,接下来一段时间就不出去了,好好陪着你们好不好。”林恒摸了摸女儿的小脸说道。

    “好!”晓霞不哭了,语气还是有点娇柔。

    “那让妈妈抱,爸爸先收拾东西好不好?”林恒又试探着问道。

    晓霞立马就抱住了林恒的脖子,脑袋摇成了拨浪鼓,声音立马又带着哭腔了:“不好不好,就要爸爸抱。”

    林恒无奈的拍了拍女儿的背,安慰说:“那爸爸就一直抱着,不放下来。”

    另一边,他大哥林岳的两个儿子就好对付多了,抱一抱,转一圈,然后问问最近干了啥就可以放地上了,剩下的就由大儿子诉说了。

    只是林恒发现大哥的眼中似乎透露着羡慕,想要这么一个爱撒娇,要抱抱的小棉袄。

    “好了,差不多了,咱们就该分配东西了。按照老规矩,自己挖的草药捡的菌子就是自己的,打猎如果没人帮忙,那也就是完全属于个人的。有人帮忙的,则按照帮忙的多少分成。”

    林父说着,把东西给分了出来。

    先是林恒的,林恒挖的草药很少,都是一些比较值钱的或者是有用的,在他自己的袋子装着,晒干了大概就十斤多一点。

    菌子方面,他收获的茶树菇有五十斤,灵芝有一斤半,香菇十三斤,这里说的都是已经晒干了的。

    然后就是猎物方面了,首先是活的猎物,一头林麝,一头野猪崽子,一只七斤的老鳖。

    皮毛方面,林父认为打那头大野猪他没有出一份力,把麂子皮和白米子(果子狸)皮全都给了林恒。

    最后还有剩下的五十斤左右的野猪肉,炒过一遍大小肠也都归属于林恒,以及三斤的太白山槐花蜂蜜。

    林父自己的收获是五条鲶鱼,加起来有十一二斤。一头小野猪崽子,三十多斤茶树菇,半斤灵芝。以及之前带回来的八九十斤的新鲜药材,晒干了估计能有三四十斤。

    大哥林岳那边,是一两条上一次带回来的鲶鱼,一条猪獾皮,还有大部分的肉。

    此外干药材斤六十多斤,茶树菇三十多斤,半斤灵芝,三斤的太白山槐花蜂蜜。

    算收获的话,那自然是林恒最多的,打猎虽然难,但是比挖药材赚钱肯定是快很多的,因为值钱的药材太稀少。

    不算野猪肉,猪獾肉,两只小野猪崽子以及林麝,只算皮毛、药材、菌子、鲶鱼和鳖这些。

    林恒的收入在230块钱左右。

    林父的收入在75块钱左右。

    林岳的收获在130块钱左右。

    林伟的收入在3块钱左右。

    其中,皮毛价钱都是以最便宜的价格进行计算的,实际上可能会贵一些。

    如果算上小野猪和母林麝,林恒这一趟的收入能达到二百七八的样子,碾压父亲和大哥。

    林岳之所以能达到一百三,主要是套到了一只猪獾,再加上他在山上待的天数比林父多,多挖了很多草药。

    分配完了,林恒的东西最多,最让人羡慕,其他人的收获各自也都比较满意,这次赶山算是没白去。

    大嫂刘娟看到自己丈夫的收获嘴角的笑容根本藏不住。

    “爸,这白米子皮你拿去,没你套到小野猪,我也打不到大野猪啊。”林恒将白米子皮给了父亲。

    不等林父说话,林恒又把野猪肉拿出来给了大哥和父亲这边一人一条,都是十一二斤的大小。

    “啥也别说,说了就是客套,大哥你打的猪獾肉自己也没独吞啊。”林恒看着父亲和大哥说。

    大哥的十几斤猪獾肉也给了他和父亲这边一人五斤。

    “行吧,那就这样分了,先把各自的东西搬回家,洗个澡,一会儿回来吃饭。”林父也没矫情,点头说。

    林恒看了看怀里的女儿,她也不嫌弃自己,衣服都被他汗臭了,还没有丝毫要下去的意思。

    “彩云你给秀兰帮个忙,我抱着晓霞背不了。”女儿在怀里不下来,就只能让彩云和秀兰帮忙拿回去了。

    抱着女儿回了家,走进院子,两个月前和秀兰一起种的瓜果蔬菜全都已经结果了。

    不管是豇豆、四季豆,还是黄瓜、西红柿,又或者是茄子、辣椒,枝头都已经挂满了,人都吃不过来的那种。

    院墙的架子上,南瓜藤,葫芦藤,冬瓜藤也爬满了,明明才走不到二十天,但感觉好似过了很久。

    摘了一个农村土黄瓜,抹掉上面的尖刺和尖端的花蒂,林恒一口咬下去。

    土黄瓜口感脆甜水润,香甜可口,还带着嫩黄瓜表皮浆液微微涩嘴的感觉。

    “爸爸,我吃。”

    晓霞想着小嘴,小手摸了林恒的脸,娇声说道。

    “给,你吃黄瓜芯。”林恒把外面一圈啃掉,留下了香甜的黄瓜芯。

    晓霞张着小嘴咬了一半,腮帮子鼓了一会儿,又咬下了另一半,然后就不吃了。

    林恒两口吃完剩下的,走到猪獾宽里看了看猪獾崽子,这家伙现在已经长大了许多,能有十多斤了。

    现在也不怕人了,丢一个吃剩下的黄瓜,它就欢快的跑过来捡着吃

    “林麝和野猪崽子放在哪儿?”秀兰走过来,冲着林恒眨了眨眼睛,秋水剪眸带着似水柔情。

    二十多天没见自己的小男人,她也想念的很,只是人多只流露出了眼神,不好有什么动作。

    林恒看了看老婆,柔声细语的说:“先拿分别背篓扣起来吧,免得它们打架。”

    “哥,我走了啊,不打扰你和嫂子叙旧了。”彩云把东西放下,嘻嘻一笑挥了挥手离开了。

    “晓霞,你让妈妈抱,爸爸去洗个澡就过来,保证不走。”

    林恒将女儿放下来说道。

    “拉钩!”晓霞伸出小手,声音比刚刚少了一份娇气,多了一丝清脆。

    “好,拉钩!”林恒笑着和女儿完成了拉钩承诺。

    秀兰一边看着女儿,一边说:“你的衣服都洗干净了放在衣柜里,你自己拿。”

    “好嘞。”

    林恒提着袋子里的鳖,去拿了干净衣服和毛巾来到了后院。

    “呼!!”

    刚走到后院,林恒就听到了猫吓唬自己的呼呼声,扭头一看,屋檐下拴着一只红色毛发的带着一些豹纹斑点的猫咪。

    “吃我家的睡我家的,你再吼我小心饿肚子。”

    林恒瞥了它一眼,真是没有一点感恩之心,不是自己,它现在都已经成骨头架子了。

    不过这只猫现在长大了不少,就比一般狸花猫小了一些。

    看样子,现在也差不多能判断出它的品种了,就是秦岭金猫,一种中等体型的猫科动物。

    它有“黄虎”之称,非常强大的猎食者,可以捕食麂子、猪獾,公的能长到三十多斤,母的也能长到二十多斤。

    看了一眼这家伙,林恒从屋檐下拿了一个木桶,从鱼池舀了一些水,把新抓的这条鳖放了进去。

    然后找来一个木盆,在井边打了水洗澡。

    等洗完澡,换上干净衣服,就十点钟了,天空中星河流转,漂亮至极。

    回到堂屋,秀兰正在整理他的东西,打猎的弓箭柴刀啥的都整齐的给挂到了墙上。

    菌子草药都在倒进了园簸箕中晾起来,家里一切都弄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

    “这木碗木盆是你自己做的?手艺倒是不错。”秀兰看到他,指着桌子上的木碗木盆笑着说。

    林恒点点头,笑着道:“当然是我做的了,下雨天想你了就做这个打发时间。

    想一次削一刀,最后就做成了这么多东西,还有好些丑的丢在了山上,没带回来,少说想了你几万次。”

    秀兰嗔了他一眼:“少贫嘴了,我才不信。”

    林恒走过来一把搂住了老婆的腰,在她耳边吹风:“真的啊,天地良心。”

    秀兰身子一软,但还是强行推开了他,小声说:“没看女儿还在嘛,直接说就好了,别动手。”

    “抱一下这又没啥。”

    林恒笑着摊手。

    “这些瘦肉都有点变质了,一会儿回来我拿油炸一下,肥肉也炼成油算了,这天气很难保存。”

    秀兰不和他皮,指着肥肉说道。

    “你决定就好。”林恒摊手说。

    “那就这样决定了,咱们先去爸妈那里吃饭,回来再弄。”秀兰笑着说。

    “好。”林恒点点头,又拿起大柜上放的凉白开笑着道:“是给我准备的吗?”

    “难道还能是给雄霸准备的?”秀兰瞥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林恒一饮而尽,然后抱起女儿,往老房子走。

    等秀兰锁了门,林恒一边走一边问:“那只小野猫已经养家了吗?”

    “算是吧,不过它只认晓霞,我去就吼叫,凶得很。

    晓霞有一次摸它肚子,它都躺那里不动,眼睛都眯着。”秀兰吐槽说。

    “那它还真会认主。”林恒笑了,这小猫崽子还挺聪明的,傍上了晓霞,长大了他也不好出手宰了。

    来到林父家一群人正在聊天,尤其是大侄儿林伟那更是像两个弟弟绘声绘色的描述他们在山上的生活,让两人羡慕的不行。

    林恒抱着女儿,并不想插话,坐在老婆身边,静静的听着。

    “鲶鱼命是真够长的啊,干了一下午拿回来放水里都能活过来。”

    林父走进来感慨说道。

    “那是自然。”林恒笑着道,鲶鱼的生命力可太变态了。

    其他鱼想要换一个水域只能沿着水流蔓延游走,鲶鱼却可以直接上岸,走陆地蹦过去。

    所以全世界大大小小的水域都有这货的身影,绝对是进化路上的佼佼者。

    很快饭菜就端上来了,这两天各种瓜果蔬菜都吃不完,林母炒了九道菜。

    “来,吃饭。”

    林父说了一句,率先动筷子,家里人都盯着肉和红烧鲶鱼,林恒则对凉拌灰灰菜、生菜这些感兴趣。

    上山这些天吃的太油腻了,他有点厌烦了,尤其是最近两天为了把野猪内脏解决,天天吃肉。

    几口蔬菜下肚,顿觉舒爽无比,他几乎一个人解决了一盘灰灰菜和生菜。

    “来,晓霞吃鱼鱼。”林恒给女儿夹了一块鲶鱼肉。

    野生鲶鱼肉是好东西,没有鱼刺,肉质细嫩有营养。

    晓霞一口筷子,吃的欢快。

    小酌了一点黄酒,吃了晚饭就迅速回家了,因为自己很晚,大家吃饭都点了三根蜡烛。

    回家的路上,林恒就已经把女儿哄睡着了,走进睡房,将她放到小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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