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爹娘还在家等我们呢!我和宝儿就先回去了。”
田文浩抬头看了看日头,时间已经不早了。若是再不回去,估计兰兰该着急了。他一边说着,一边和田宝儿迈步往前走去。
杨婶一脸尴尬,她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眼中除了羡慕,还是羡慕。如果这两只野鸡是她家的该多好啊,用来待客也有面子。只可惜男人每次都空手而归,也只能用这豆腐来凑菜。
这边田大福刚走到大门口,远远就瞧见儿子和侄儿背着竹篓,拎着野鸡,兴高采烈地往家的方向走来。
那野鸡的羽毛五彩斑斓,若是扎成毽子,俩外孙肯定喜欢。
田大福激动的对着院内大声喊道:“孩子他娘,你快出来瞧瞧,宝儿他回来了,而且还……”
正在屋檐下晒胡瓜干的王氏,听到田大福的话,放下手中的活计转过身,“还什么呀!这咋还说半截话呢!”
“你出来看一眼,不就知道了。”田大福丢下一句话,就快步朝两人奔去。
难不成宝儿猎到了什么好东西,不然男人咋能激动成这样,声音中都带着一丝兴奋。
想到这些,王氏立马起身,打算出去瞧瞧。
“宝儿,文浩,你们这是在哪儿抓到的野鸡?看起来还挺肥的呢!”田大福望着两人手中的野鸡,脸上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根子了。”
“二叔,这是宝儿在山羊岭做陷阱逮到的,我们还摘了不少野果子呢!”田文浩伸手拿出几个红果递给田大福,“您瞧这是什么?”
此时田大福已经无心去想为何儿子会和侄儿在一起,满脑子都是两只野鸡,还有野果子。
他不是没去过山上,只不过运气不咋地,也就逮到了两只鹌鹑,看到眼前的两只野鸡,就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
“这红果虽然不怎么好吃,但用来泡水喝有益消化,不错。”田大福一边说一边去接田宝儿身上的背篓,“累坏了吧!爹帮你背。”
田宝儿摇了摇头,笑道:“爹,我不累,要不,您帮我拿铁锹和野鸡吧!”
刺梨的分量可不轻,田宝儿又怎么舍得让父亲帮忙背。
“好的。”田大福点头应道,接过铁锹和野鸡,顺手掂了掂,“这野鸡可真够沉的,怕是有二斤重吧!”
田文浩心中暗自庆幸,若不是堂弟在,自己今天恐怕要空手而归了。
就把那只比较肥的公鸡给了田宝儿,不然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总觉得占了堂弟的便宜。
“宝儿,你背篓里所装之物,也是红果?”田宝儿身材高挑,比田大福还高出一截,所以他一直没能看清背篓里的东西,便随口问了一句。
“二叔,这次您可猜错了,背篓里装的并非红果,而是刺梨,难道您没有闻到一股清香味嘛!”
还没等田宝儿回话,田文浩就抢先一步开了口。
“确实闻到一股清香味,我还以为是王家那棵桃树散发出来的香气呢!”田大福点点头,“不过,刺梨是什么?怎么从没听说过?”
田宝儿解释道:“爹,刺梨也是一种梨,只不过它浑身长满了软刺,因此而得名,不过酸酸甜甜味道特别好。”
三人有说有笑边走边聊,还没到大门口,就见王氏从内走了出来。
“呀!野鸡,难怪你爹那么兴奋。”王氏看到田大福手中的野鸡,眼睛立马就亮了,为了早点还清外债,家里已经有段时日没买肉了。
儿子每天早出晚归,都瘦了一大圈,这只野鸡刚好给他补补身子。
“文浩,宝儿,你们这背篓还有外衫里是什么?”
两人能逮到野鸡,就已经够让人惊喜了,没想到背篓也装满了,只是不知是何物。
“他们兄弟俩运气特别好,不但逮了两只野鸡,还摘了不少刺梨和红果,俩孩子肯定饿坏了,咱回家再说。”
田大福对王氏解释完,就迈步进了院子。
“对对,饭菜都做好了,回去洗洗就可以开饭了。”
王氏闻言连忙点了点头,跟在田大福身后回了家。
田宝儿知道堂哥急着回家,一进院子,就把刺梨倒在了屋檐下,田文浩也一样,衣衫一抖色泽诱人的红果,瞬间奔腾而出。
望着地上一黄一绿,两种色泽诱人的野果,田大福夫妇不禁咽了下口水。那不断散发着香气的刺梨,犹如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玛瑙,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它的味道实在太好闻了,仿佛是由无数种鲜花和香料调制而成的浓郁香气,让人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花园之中。
就是吃的时候比较费时,需要削皮后,才能品尝到它那酸酸甜甜的味道。
两人强忍着没有流出口水,把属于田文浩的那半野果装进竹篓中。
“二叔二婶,那我就先回去了。”此时田文浩归心似箭,只想快点回家,让周兰兰也高兴一下。
“吃完午饭再走也不迟,忙啥!”
老宅的人向来不喜欢自己,这么多年,若无大事,王氏从不登门。
逢年过节,也都是男人自己带礼物过去,看望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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