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怒火中烧地回到城。
表面虽仍保持镇定,但眼中却已暗藏风暴。
他召来銮仪卫的指挥佥事,命其务必在三日之内彻查清楚。
銮仪卫作为皇帝的耳目,行事风格狠辣果断,如同敏锐的秃鹫,无孔不入。
果然,不出三日,大启边军的种种劣迹便被揭露无遗。
这份调查让人触目惊心,吴楚洵也跟着开了眼界。
从底层士兵的擅离职守、收取百姓保护费、盗窃;
到中层军官的侵占民田、克扣军马饲料和士兵军粮款,甚至强抢民女、当街杀人……
这些罪行如同毒瘤一般侵蚀着这支军队。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高级军官也未能幸免。
他们收受贿赂、吃空饷……
就连郑总兵这样的高级将领也曾接受贿赂,收纳了数房美妾。
整个边军,从上到下,烂到了根。
最令人痛心的是,郑总兵麾下号称二十万的边军,实际上仅有十五万左右。
五万的军力差距啊!
对于抵御外敌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吴楚洵不禁感叹,若皇帝不亲征,就这点兵力,如何抵御鞑靼的三十万大军侵袭?
皇帝那张平日温和的面容,终于失去了平静。
他愤怒地摔碎了手中的杯子,声音冷冽。
“查,给我继续查!彻查到底,一个也不许放过!”
在皇帝下令彻查的同时,吴楚洵也没有闲着。
他在寻找一个人——
王行之。
是的,在回到龙脊城后,吴楚洵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好兄弟。
轩辕昭、周明和杨庆奎都安全归来,还获得了小小的军功。
但王行之却在雪崩中,失去了踪影。
轩辕昭等人找遍全军上下,甚至甘州军营,都未寻到王行之的踪迹。
他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般。
吴楚洵当时返回龙脊城,是星哲让一队鞑靼士兵护送回来的。
此刻,那支队伍仍驻守在龙脊城外,未曾离去。
他迅速找到了队伍的领头人,交待:“你们先行返回,告诉星哲,结盟之事已有眉目,请他务必帮忙寻找王行之的下落。”
领头人点头,表示明白。
随即便带着那队人马,疾驰而去。
吴楚洵目光落在这群人身下的骏马上。
草原上的马匹,高大矫健,与中原的矮小瘦弱之马截然不同。
他心中暗忖,若小狼崽也有如此良驹,那就如虎添翼。
这些马匹是草原部落的宝贵财富,几乎家家户户都会饲养。
除了马匹,还有一种动物也备受一些部落青睐,那便是骆驼。
漠北的百姓偏爱骏马,而北疆的百姓则钟情于骆驼。
“这些骆驼都是你们自己养的吗?”
问话的人气质非凡,虽着一身草原服饰,但中原人特有的俊秀面容和光华气质仍无法掩盖。
被问到的小姑娘年纪尚幼,大约十二三岁。
小姑娘娇笑道:“是的,大人,你若是喜欢,以后返回中原,我送你几匹?”
这位气质出众的中原男子,正是被吴楚洵四处寻找的王行之。
雪崩之时,他正好站在中军的边缘,被突如其来的雪瀑砸晕,幸而捡回一命。
他原本可以在前军的骑兵营中安然无恙。
都是吴楚洵那厮!
非得说什么前后军都有风险,一股脑把几人都打包到了中军。
倒霉!
结果出事的恰恰是他们中军,只希望兄弟几人不要被团灭。
王行之站起身,伸了个懒腰,目光扫向四周。
他此刻正站在沙漠中的一片绿洲之上。
绿洲中心是一弯新月般的湖水,镶嵌在黄沙之中,宛如神迹。
放眼望去,是广袤无垠的黄沙和起伏的沙峰,如同虬龙在沙漠中蜿蜒。
王行之这京城公子,哪里见过这些奇景。
这几日无事,他便常常坐在这里,静静地欣赏这片奇景。
然而,再美的风景看久了也会让人心生倦意。
两人正说着话,迎面走来一位美少年,让他眼前不由得一亮。
那美少年鼻梁高挺,轮廓清晰,一双深邃的狐狸眼,闪烁着狡黠的目光。
他身材匀称,犹如草原上的骏马,矫健有力。
小姑娘见状立刻站起身来,飞奔过去,亲热地呼唤:“阿兄!”
她脚下的铃铛随着她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响声。
美少年伸手提起小姑娘转了一圈,才拉过她,揽在怀中,笑着说:“兰朵,你又调皮了,跑来打扰大人。”
兰朵笑容灿烂,毫不掩饰地对王行之的喜爱:“我喜欢大人,星辰在他眼前也黯然失色,月光也无法比拟他的俊美。”
王行之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小姑娘直白的赞美。
任她再怎么夸,他只需保持微笑即可。
美少年朝他微微一笑:“吴大人,今日头还疼吗?”
王行之眸光一闪,朝他拱了拱手,笑着应道:“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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