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脑子里有一千个声音在往复循环,炸裂的呼喝:去找沈青禾!
去问他,这是不是他的手笔。
这冲动如此强烈,汹涌得要吞没理智,令她都忘记耳后流血的伤口。
戚红药本来盘膝坐在那,突然,头猛地撞向身前凸起的石头。
砰。
耳内嗡的一阵轰鸣。
她昏昏沉沉直起身,借着剧痛带来的清醒,告诉自己:
真相不重要。
在这个时候,真相是什么,一点也不重要。
她回身,看向身旁的藤篓。
现在,重要的事情有且只有一件:保护庞娟。
保护庞娟!
*
甘六的一腔愤怒,很快转为兴奋。
因为他有一个喜人的发现——那贱人掩藏踪迹的手段虽好,但还不够绝妙。
如果只是戚红药自己,她也许会像个鬼魂一样,一见太阳就消散无踪。
可是,她还带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女人。
其实她留下的痕迹已经非常少,甚至可以说,虽然有,也接近于无。这个世上,几乎没几人有那个本事,能分辨得出。
甘六几乎笑出了声。
他从未有哪一刻,如此感激自己的姓氏、出身。
他是“大都会”甘家的子弟,而甘家,正是以埋伏、追踪、猎杀之绝技闻名天下。
甘六虽然叛出家族,但本事已学到火候。
“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捕猎吧——我会像鹰扑兔,猫捉鼠一样捕获你。”他轻轻地道:“好好跑,老子开心了,兴许会给你个痛快的。”
那日,他先被万俟云螭废了四肢,而后遭戚红药卡脖子威胁,甘六深以为耻。
尤其是对戚红药。
——万俟云螭他固然也恨,但那个男人十分强悍,他虽输掉,也并不觉得有那么屈辱。
戚红药不同。
就算碰巧有那么两把刷子,一个女人——不管她是天师还是厨子,皇妃还是花魁,有声望还是掌实权,归根结底,她也还是个女人。
她怎么敢,趁自己伤重,就那般羞辱威胁他?!
那贱人,一定要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甘六是这样的暗暗切齿。
是以,他已顾不得在旁人面前遮掩实力,动用浑身解数,只为雪耻。
他在没有脚印的地方看见脚印;
在狂风飙旋的地方嗅到残息;
从一个垮倒了半寸的蚁窝、一块被猛兽遗弃的腐肉、几片轻黄带绿的落叶,推断出“猎物”的逃亡路线。
他甚至可以根据这些不算痕迹的痕迹,来估算出双方的距离。
他只用鼻子一嗅,就能说出这痕迹是哪一天哪一刻留下的,比渔佬看鱼的品相还准;比老妓相男人的眼光还毒。
他一路从阳光普照,追到星斗漫天;由晓风残月,再见到红日艳艳,不管猎物是否休憩,猎手总是昼夜不休。
一日夜的工夫,眨眼便过。
甘六心中也暗自窃喜:这两日干旱无雨,真天助我也!
魏普生沉默的跟随,在甘六又一次,凭一只盘旋的飞鸟而断言戚红药曾在此停留过,他似玩笑,似感慨地道:“看来,人犯错不要紧,给人抓捕,也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被甘六郎盯上——”他笑着摇了摇头,道:“希望老夫不必亲自体会这滋味。”
甘六顿足,眯着眼瞧他,忽然大笑:“老哥哥突然开起玩笑,弟还真不适应——你我同为二公子卖命,岂有互逐之理?”
魏普生也笑得见牙不见眼:“玩笑,自然是玩笑。”
二人相视开怀,侏儒边笑,边拍打细高汉子的小臂,细高汉子也笑着垂手拍拍他的肩。
倏地,笑容一敛,甘六道:“近了。”
于是,他们动作愈发急迫。
恶狼一旦嗅到血腥气,就会没命般扑向猎物,期待将其撕碎。
不过,问题是,甘六等人自觉是狼,戚红药莫非就答应做羊了么?
在她短短不足二十年的人生中,固然有那么两次,被撕得有些零落,但每一次,都有些不得已的原因——巧得很,一次因同伴临阵背刺,另一次是盟友背信未来援助,才令她的处境骤然恶化。
(不过,虽然碎过,但最后拼得也还算不错。)
而这一次,她没有盟友,总算不用在应对敌人的同时,还留着眼睛盯住背后。
听起来真是可喜可贺。
完整存活的几率一下就大了许多。
第二日傍晚。
天边着火似的红,叫本就喉咙干涸的人,更觉缺水。
戚红药轻快的滑下一处土坡,小心翼翼护着背后的藤篓,耳听见里面传来平稳的呼吸声,行动间尽量避免颠簸。
这一夜两日中,她仅有的两次停步,都是为了补充水分。
但即便喝水,也不敢喝饱——水一多,就难免要如厕,戚红药真心不希望自己在来不及提裤子的情况下,遭遇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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