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恐怖灵异 > 跟着姓名学国学 > 第161章 初登夷洲
    上九:白贲,无咎。

    洁白的装饰,没有灾难。

    孙皓(242年-284年)字元宗,废太子孙和的儿子。孙权很喜欢这个孩子,给他起了个小名叫彭祖,希望他长寿八百岁。

    他本来没有机会做皇帝。

    汉景帝孙休有儿子,而且他的正妻朱皇后还在世。按照道理皇帝轮不到孙皓当。但当时东吴已人人自危了。

    曹魏政权和孙吴政权都有过小皇帝登基的故事,结果都很糟糕。曹魏被司马氏借机篡了权,孙吴则被孙家人自己闹了几次政变。城头变幻大王旗,本来也没什么关系,谁做皇帝都行,贵族和士族们的日子照样能过得很好。至于老百姓,只要有口饭吃就行,更没那么在乎。

    但更糟糕的是,蜀汉刚刚灭了国,而且东吴治内的交趾郡(今越南北宁市)也发生了叛乱。这意味着一旦朝政不稳定,贵族和士族都有可能会变成亡国奴,好日子就到头了。这是他们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于是他们决定找一个年纪大的东吴宗室做皇帝。

    二十三岁的孙皓得以继位。

    相比做皇帝,他其实更适合做一个风度翩翩的名士,有骨气,会掉书袋,长得也很漂亮。丞相濮阳兴、左将军张布推荐孙皓当皇帝的推荐词是:孙皓才识明断,很有当年长沙桓王的风采。

    长沙桓王是孙策的谥号。孙策是长得漂亮也很爱漂亮的人,人称孙郎。孙皓既然有他的风采,自然也是不丑的。

    所谓魏晋风骨,因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而得名,是发端于东汉暮年,兴起于曹魏,流行于两晋时期的一种名士风范。它的创始人一般认为是曹魏正始年间的何晏和王弼,气质如烟云水气,风流自赏,飘飘欲仙,是谓魏晋名士。

    某种风气一旦流行起来,是没有国界之分的。东吴人的魏晋风骨名士气,比起曹魏政权的人来说,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孙皓很有才气,善于吟诗写字,他擅长行隶书、飞白,竟与曹操齐名,时称“魏帝笔墨雄赡,吴主体裁绵密”。

    他抖起机灵来,是不分对象的,而且言辞咄咄逼人,与蜀汉亡国之君刘禅相比,完全是两种不同风格。

    成为亡国侯后,有一次,魏晋权臣贾充问孙皓:“听说阁下在南方挖人眼睛,剥人面皮,这是什么样的刑罚?”孙皓面不改色讥讽道:“身为臣子却弑杀他的国君的人,就该用这种刑罚。”贾充无言以对。因为曹魏皇帝曹髦,就是贾充领兵弑杀的。

    他对晋武帝司马炎也不留面子。孙皓向晋武帝叩头请降,司马炎对他说:“朕虚席以待你很久了。”孙皓回答说:我在南方,也设了一个座位等待陛下。

    司马炎听完后哈哈一笑,这事就这么揭过去了。因为司马炎也有一身魏晋风度,有一颗名士之心。只要抖机灵无伤国本,那就由得大家去抖。

    但这种风度看起来非常漂亮养眼,却实实在在有伤国本。这种靠耍小聪明暗戳戳的所谓智力霸凌,甚至比那种赤裸裸的权力霸凌还要来得可怕。后者有迹可循,很快会激起各种反弹,而前者呢,会像蛀虫一样蛀空大树的枝干,等你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孙皓一度想当个好皇帝,他下令抚恤人民,开仓赈济贫民,又缩减各项宫廷开支,被誉为明主。但很快,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了。好酒贪色,粗暴骄横,而且喜欢杀人,越是朝廷重臣、越是孙氏宗室,他杀得越痛快。

    从来没有嗜杀而能守国的。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公元280年5月1日,西晋名将王濬率水军沿江顺流而下,熔毁东吴用于守卫的横江铁链,一举攻克石头城(今江苏南京)。孙皓仿效蜀汉刘禅的做法,备亡国之礼,素车白马,肉袒面缚,衔璧牵羊,率太子孙瑾等二十一人来到王濬营门请降。

    孙吴灭亡,西晋统一,而孙皓苟活。

    三国时代已然过去,中华民族的历史年轮进入了两晋时期。经历两汉盛世,汉文明臻于极盛,儒家经学崛起成为统治思想。它以谶纬、祥瑞、礼仪为大汉王朝装饰上了一席华丽的外袍。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文化思想界对儒学拨乱反正,便催生出了建安风骨、魏晋风度。儒家的务实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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