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宋南径纠缠不休的个性来看,她落下了钱包这种事情,是个很好的借口。
黎蕤在别的方面或许不够了解宋南径,但对于他死缠烂打的本事,有着深刻的认识。
他多年来一直这样。
当初他们结婚后,他在外面养着一大堆小情人,被她撞破,她顺势要离婚,宋南径便开始发挥他不要脸的功力了。
如果不是她后来用了那种手段摆他一道,宋南径大约也是不会和她离婚的。
但这不是出于爱。
黎蕤起初也觉得,宋南径对她是有些喜欢在的。
但结婚后不久,她就发觉自己是想太多了——与其说宋南径爱她,还不如说宋南径爱温敬斯。
他平时讲五句话里,起码有两句要带温敬斯的名字。
爱是玩笑话,嫉妒才是真。
宋南径对她的纠缠不休,更像是一种执念。
黎蕤和温敬斯还有宋南径是同龄人,三家交情颇深,她几乎是同时认识的温敬斯和宋南径。
温敬斯从小就优秀,比同龄人成熟,有勇有谋,总得长辈夸赞。
黎蕤也喜欢跟在温敬斯屁股后面玩。
温敬斯比她大一岁,宋南径跟她同岁,小孩子都比较喜欢跟比自己大一些的伙伴玩。
而且,宋南径小时候就喜欢花花草草和虫子,大家玩的时候他就摆弄昆虫。
黎蕤最怕虫子了,至今都怕。
所以她当然不愿意跟宋南径玩。
宋南径小时候话挺少的,大家一起的时候,他都很安静,长辈们也很少提及
他。
聚会场合,长辈们夸的基本上都是温敬斯。
后来黎蕤认真想过,宋南径大约是在那个时候就开始嫉妒温敬斯了,男人总喜欢说女人爱竞争、嫉妒心强,其实自己嫉妒起来可比女人恐怖多了。
宋南径后来做的事情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包括他对她的“执念”。
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她从小被认为是“温敬斯的跟班”,后来又成了“温敬斯的女朋友”。
所以宋南径要把她抢走,以此来证明自己“赢过”温敬斯。
宋南径这个人手段太下作,性格太变态,掌控欲太强,偏执成性。
为了不让温敬斯好过,他大抵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想起过去的事情,黎蕤扯起嘴角笑了起来。
她刚结婚那会儿也是挺天真的,竟然被宋南径演出来的深情迷惑了,以为他是真的喜欢她,还对他动过心。
现在她只想穿越回去把那个时候自己脑子里的水倒掉。
宋南径这个变态,哪有什么真心可言。
他看着她被他制造出来的温柔假象迷惑的时候,露出的笑容,不是因为对她的感情,而是因为他终于赢了温敬斯一次。
他在享受胜利的快感。
嗡嗡嗡——
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了黎蕤的思绪。
她看到车内屏幕上显示的那串号码,眉心跳了跳。
说变态变态就到。
是宋南径的来电。
黎蕤下意识地要去按接听,但斟酌过后还是点了挂断。
她想起了祝璞玉之前给她的提
点:不能表现得和以前反差太大,免得引起怀疑。
这个提点是有道理的。
宋南径是只狡猾的狐狸,黎蕤自认为这些年长进不少,但想要算计他,还得处处留心。
这次挂断之后,宋南径又打了两次。
黎蕤无一例外都挂断了。
第四次,宋南径发来了短信。
一张她钱包的照片,后面跟了一句:【不要了?】
黎蕤看着这三个字和一个标点符号,脑子里已经自动浮现出了宋南径问这个问题时轻佻散漫的表情,她咬了咬牙,不自觉地握紧方向盘。
真想给他两个耳光!
短信过后两三分钟,宋南径的电话果然又进来了。
这一次,黎蕤选择了接听。
宋南径这个时候联系她,正中她的下怀,她若是去拿钱包,说不定能听见些他和闻家那边联系的消息。
接起电话后,黎蕤没有主动开口。
宋南径那边也沉默了快十秒,然后发出了一声轻笑,“都接电话了,不打算和我说话么?”
黎蕤没好气地说:“给我地址,我找闪送去取。”
“钱包这么重要的东西,找闪送怎么行呢。”宋南径一本正经地说,“你的证件和银行卡都在里头呢,这不得亲自来拿?”
怕她不接受似的,他又贴心地补了一句:“或者,我给你送。”
黎蕤:“……神经病。”
“我在三环的威斯汀酒店,1908。”宋南径和往常一样忽视了她骂人的话,轻飘飘地报上了酒店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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